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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咸宁消费品市场开局良好

1-2月份,咸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87.86亿元,同比增长12.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8。一、城镇消费占主导地位。1-2月,全市城镇消费品市场零售额达59.19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城区消费品市场零售额51.97亿元,同比增长12.0%,城镇消费品市场占全市消费市场的67.4%;乡村消费品市场零售额28.67亿元,增长12.2%。二、假期消费拉动效益明显。受春节假期效应影响,全市批零行业增速明显,1-2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共实现销售额20.10亿元,同比增长18.1%;1-2月,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共实现销售额27.39亿元,同比增长21.3%。三、互联网+消费发展迅猛。全市共有电子商务企业5家,销售范围主要包括:水果、蔬菜及土特产等农副产品、服装、日用品类商品,正逢春节期间,销售额大幅上升,累计实现销售额0.28亿元,同比增长近9.7倍。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销售额达0.30亿元,同比增长9.3倍。四、健康消费商品快速增长。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0.82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西药类实现商品零售额0.63亿元,同比增长33.6%,比去年同期提高2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