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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优惠政策——税收贡献奖励

税收贡献奖励

项目按协议约定投产后,5年内给予奖励,前三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