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困盘活项目支持措施
支持投资方对现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收购兼并破产及效益低下的企业。
(一)对经认定属解困盘活工业项目(兼并重组、购买或租赁园区闲置厂房),5年内按其实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
(二)对经认定属解困盘活工业项目,按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厂房、设备部分)给予1%的一次性投资补助。
(三)对买断经营的项目,其土地、房产转让过户等相关税费全额征收,县级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补全额给予奖励。
解困盘活项目支持措施
支持投资方对现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收购兼并破产及效益低下的企业。
(一)对经认定属解困盘活工业项目(兼并重组、购买或租赁园区闲置厂房),5年内按其实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
(二)对经认定属解困盘活工业项目,按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厂房、设备部分)给予1%的一次性投资补助。
(三)对买断经营的项目,其土地、房产转让过户等相关税费全额征收,县级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补全额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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