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支持措施
对在我县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或外贸出口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或新落户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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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我县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或外贸出口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或新落户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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