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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近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在州政协《恩施州城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民主监督报告》上批示:“认真抓好政协建议的落实,确保州城饮用水安全优质,人民生活安全优良。”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周静,副州长张勇强、夏锡璠均作出批示,要求州直有关部门和恩施市认真落实。这是州政协以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利用民主监督职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一个缩影。

在重监督上聚合力

长期以来,州委真正把政协民主监督当作协助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重要力量,高度重视和善于运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力量,年初把推进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改革作为我州今年重大改革项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衔推进。9月21日,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协民主监督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监督形式、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全面部署加强全州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求全州政协组织坚持政治性、建设性、组织性、有效性和协商性,以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实现政协年度协商计划中监督性协商议题不低于30%,议政性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双月协商座谈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会议及界别政协会议监督性议题不低于30%,监督性提案不低于30%,全会大会发言中监督性内容不低于30%的“4个30%”目标。同时,从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权益保障、联动联合、信息公开等方面,对落实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机制作出制度性安排。

州委、州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经常对州政协民主监督交任务、提要求,对民主监督提出的批评不护短、不遮掩,对民主监督意见建议及时作批示、促落实,坚决维护政协委员监督权利,积极营造畅所欲言和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

州政协主席刘建平指出,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准确把握协商式监督的性质定位,自觉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理直气壮地开展民主监督,做到民主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大多数州直部门积极借助政协的力量争取重视、提高影响、提出建议、推动工作。今年,州纪委等单位主动聘请州政协委员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州法院、州检察院多次邀请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工作,州规划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主动邀请州政协委员视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新闻媒体和热心群众、网民等社会力量信赖政协民主监督力量,积极争取和参与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促进重大民生问题改善。

在真监督上动真格

州政协在民主监督工作中不存旁观之心、不为敷衍之事,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求多而求精,合理把握民主监督节奏力度,实实在在把民主监督落实到日常履职工作中。

加强会议监督。一是切实增加民主监督在各类会议中的比重。今年召开的州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监督性大会发言14篇,占总数的48%,在全年的议政性常委会议和双月协商座谈会计划中,民主监督性议题占43%。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在每次议政性常委会议和双月协商座谈会前,都播放客观反映问题的电视片,见人见事,增强民主监督的认同度;会议发言要求只讲问题和建议,严格控制发言时间。三是鼓励从不同角度提出监督意见。监督性会议不仅有政协委员参加,还邀请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热心群众发言,形成“1+X+1”的会议成果,即1个主题调研视察报告,若干个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的发言,1个博采众长、集思广益的共识性会议成果,形成监督性会议“百家争鸣”的局面。四是在协商互动中监督。监督性会议都邀请州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政府负责人参加,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回应委员发言,切实体现协商式监督的性质定位。

加强提案监督。州政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出台《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今年立案的238件提案中,带有民主监督性质的提案近60%。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在落实提案监督过程中,实现州本级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全覆盖、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全覆盖、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全覆盖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办重点提案全覆盖“四个全覆盖”,县市一级正积极推进。

加强视察监督。州政协坚持一线工作法,切实改进作风,深入细致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入村入户,如同解剖麻雀,真正把问题找准、原因想透。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注重对内找问题,又注重对外找办法,坚持州内视察与州外考察相结合,不仅提出问题,更提供横向比较数据和可供选择的改进方案。

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监督。州政协强化社情民意的民主监督功能,畅通信息反映渠道,积极向全国政协、省政协和州委、州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诉求。

加强专项监督。州政协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出台《民主监督小组实施办法》,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支持州各民主党派围绕精准扶贫开展专项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在善监督上求突破

州政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善作善成,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只有突出重点,监督才能监在关键处。州政协紧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这一民主监督的重点,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确保“产销对路”。今年5月,州政协围绕省委提出的支持恩施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建设“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战略部署的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形成的《关于以“中国硒谷”建设为引领,推动特色产业增长极突破性发展的建议案》得到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主要领导领衔办理。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非强制约束的监督,靠的是政治影响力和话语影响力,既要讲原则,更要讲方法。州政协把委员学习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省政协专家和州领导开展专题讲座和通报有关情况,推荐委员参加全国政协、省政协学习培训,在省委党校和州委党校举办委员培训班,着力提高委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培训,引导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既理直气壮又心平气和,把握特点、拿捏分寸、重视方法、讲究艺术,以“公”服人、以“和”得人、以“诚”待人、以“实”动人,不越俎代庖、不纠结个案、不质询政府、不干涉司法,着力形成党委、政府、政协和各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通过培训引导委员正人先正己,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保证民主监督的实效和影响力。

民主监督是有组织的监督,组织性越强,监督效果越好。州政协切实加强民主监督的组织谋划,注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调动政协参加单位、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督组织化程度,提升监督影响力。如在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民主监督过程中,州政协整合政协委员、政协组织、州直部门和相关专家的力量深入调研、协商议政,同时对协商会议进行网络直播,开展网络议政,实时听取网民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把农村垃圾治理问题研究透彻,所提建议得到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有关部门积极采纳。

非权力性监督难免会遇到阻力,遇到消极、敷衍甚至是不理解、不配合,需要政协委员敢于坚持,持之以恒发力,锲而不舍追踪。州政协坚持原则性和柔韧性相结合,对事不对人,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不督则已、督就督出成效。如多年持续跟踪关注清江保护,向州委、州政府报送一系列意见建议,州委、州政府将清江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