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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侵害未成年案件:退休镇政府干部奸淫10名幼女

昨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年来,全省法院共审判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件300余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43起,重刑率分别为三成及五成,和往年相比,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下降。湖北省高院表示,将对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罚。

1.拐卖儿童案件数量有所下降

通报显示,2012年至2014年,湖北省审结拐卖儿童犯罪案件43起,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8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人,重刑率为50%。

和往年相比,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下降,这是因为全国打拐工作深入,湖北省也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大打拐力度,公安等部门联动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保持了高压打击态势。但仍有部分社会底层群体对法律知晓不足,比如今年35岁的魏代进就认为,卖掉亲生儿子不算拐卖儿童,他于去年8月将当时仅10个月的儿子卖掉还债,两个多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久其子获解救。

省高院表示,将通过定期公布典型案件、多媒体公开庭审等方式深入宣传,让文化水平不高、社会弱势群体获悉相关法律知识。

2.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重刑率30%

3年来,全省审判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件300余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300余人。湖北各级法院自2013年开展全省法院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坚决依法从重处罚犯罪分子,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100余人,重刑率约为30%。

据介绍,我省加大对七种恶劣情节的从重惩治力度,比如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对多人多次实施强奸、威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判处死刑。

在昨日公布的5个典型案例中,1986年出生的农民贺德付奸淫9岁幼女后将其扔进粪池内,导致其死亡,被判处死刑。

75岁的某镇政府退休干部彭雄义则以给钱买文具或零食为诱饵,引诱嘉鱼县小学多达10名女生在家中多次奸淫或猥亵,最小的年仅7岁,由于情节恶劣,彭雄义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受害人以农村留守儿童居多

省高院介绍,当前湖北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五个:受害人以农村留守儿童居多,农村留守子女疏于监管是主要原因;受害人多为年幼儿童,自护能力弱,年幼儿童对违法犯罪行为辨识能力差,尤其在遭受性侵犯时,往往缺乏足够的警惕,不敢或羞于依法维权,易受到犯罪分子的蛊惑和侵害。

此外,熟人作案多发,性侵害犯罪主体多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如负有监护职责的老师、共同生活的亲属等人,利用师生关系、亲缘关系,以易于接近未成年人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其犯罪行为更为隐蔽,持续时间更长,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伴随和诱发其他犯罪的现象突出。”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举例说,犯罪分子在拐卖儿童的同时,伴随实施强奸、组织、引诱卖淫等犯罪行为,在强奸、猥亵儿童后,为掩盖罪行,又实施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致使犯罪情节更为恶劣。

犯罪后果严重,受害人身心创伤大,康复和矫治的难度较大,也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一大特点。

4.设立单独法庭“法官妈妈”审案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脆弱,我省创新了工作机制,现有40多个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选配了300余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背景的法官从事审判工作,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在法院设置亲情会见室、情感宣泄室,引入心理评估干预机制。

而对于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一律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对于需要参与庭审的未成年被害人和证人,会对其声音和头像进行特殊处理。

据悉,今后还将鼓励更多法官考取心理咨询师证,办案同时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展开心理安抚和疏导,帮助他们走出阴霾。

典型案例

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幼女被判重刑

马善志为阳新县某小学教师,高中文化,今年59岁。2012年开始,他利用师生关系,多次在其办公室或家中,对该校四年级两名女生进行奸淫,以给10岁女生蜡笔、毛笔和彩纸等学习用品相引诱,多次对其进行奸淫。还利用二年级女生到其办公室拿书的机会,对其猥亵。其犯罪对象均为农村留守儿童,马某因强奸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85后”农民奸杀9岁幼女

贺德付为1986年出生的农民,仅有小学文化,2012年8月5日下午,他遇见9岁的余某某,欲对其实施奸淫,但遭到呼救反抗。于是,贺德付掐住其脖子导致昏迷,对其实施了性侵犯,以为没有反应的余某某已经死亡,遂将其扔进粪池内。不料,余某某并没有死亡。为了掩盖罪行,贺德付拿来稻草进行掩盖导致其死亡。为此,法院判处贺德付强奸、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退休镇政府干部奸淫10名幼女

今年已75岁的彭雄义是某镇政府退休干部,2008年到2009年之间,他利用金钱、零食引诱了嘉鱼县某小学10名幼女进行奸淫、猥亵,多达10人,最小的年仅7岁,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潜入旅社偷小孩贩卖

2008年4月,由于获悉一对夫妻欲收养孩子,吴杰趁人不备,从其住宿的黄石市一旅社内将一名3岁的孩子抱走,随后叫来广东中山的一对夫妻到浠水县,将孩子以1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这对夫妻。吴杰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卖掉亲生儿子还债获刑

连亲生儿子也卖的父亲没有逃过法律制裁。今年35岁的魏代进有个2012年10月出生的儿子,虽然已离婚,但魏代进仍在打儿子主意。2013年8月,欠了外债的魏代进将卖子信息发布到网上。该信息被福建张某某看到后,与其联系,以95000元的价格买走了魏当时仅10个月大的儿子。

随后,魏代进用其中8万元还债,余款也都被挥霍。被孩子母亲发现后,魏代进于去年10月被抓获。不久后,其儿子被解救。魏代进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

湖北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五特点

1.受害人以农村留守儿童居多

2.年幼儿童自护能力弱,对违法犯罪行为辨识能力差,尤其在遭受性侵犯时,往往缺乏足够的警惕

3.伴随和诱发其他犯罪的现象突出

4.熟人作案多发

5.犯罪后果严重,受害人身心创伤大,康复和矫治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