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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包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包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通知

玉川产业集聚区,各产煤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矿责任制,根据省政府要求和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包矿进行调整。

继续实行三级领导包矿制度。分别由市政府领导、产业集聚区领导、煤炭企业领导实施包矿。各包矿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包矿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包矿制度,认真履职履责。市政府领导、产业集聚区领导要监督煤炭企业包矿到人,驻矿到位,确保停工停产煤矿不违规作业、隐患整改煤矿不从事与隐患整改无关的工作、复工复产煤矿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生产煤矿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继续实行“二级驻矿”工作责任制。产业集聚区、煤炭企业向各矿派驻驻矿监管人员,24小时驻矿,全天候监管,全力以赴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1.济源市政府领导干部包矿人员名单

2.包矿驻矿职责任务清单

2017年1月25日

主办:市财政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