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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呈报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报来《关于呈报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加强豫鄂两省交流合作、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支撑国家“三大战略”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项目。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参与该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南阳市方城县城西清河乡门庄村,设清河互通式立交,与G345相交;向南设刘庄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兰南高速相交;向东南至王强庄南,下穿在建的郑万高铁,至大宋庄南上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至方城县券桥东,转向南,至社旗县陌陂西,设赵和庄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在建的周南高速相交;经社旗县城东、兴隆东、太和东、唐河县源潭东,至唐河县城东设王庄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沪陕高速相交;向南下穿宁西铁路,经阚庄村、昝岗东、祁仪东,终点位于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建设的枣阳至石首高速公路枣阳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101.8公里,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0座、分离式立交50处,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12座,设服务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与养护工区合建1处,养护工区1处,省界收费站及超限站1处。项目在社旗县、唐河县分别配套建设太和、祁义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其中太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2.9公里,祁义互通式立交连接线8.1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7.8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15.58亿元。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汝州至唐河高速方城至唐河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资本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7年8月2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方城至唐河段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法人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