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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2017〕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6日

唐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树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全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畜牧产业,在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发展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发展适度规模畜牧生态养殖,着力构建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健康养殖、节约高效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环保。

二、创建目标

以猪、牛、羊、禽四大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全面试点推广“畜禽-沼气-农田”、“畜禽-沼气-果树”、“畜禽-有机肥-蔬菜”等生态养殖模式。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业,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使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全面推广,生态循环绿色畜牧业发展方式基本确立,农牧结合、种养对接、资源利用、环境友好基本实现,养殖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主要任务

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建立畜牧兽医、农业、环保、发改、财政、土地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行“一场一策”粪污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鼓励养殖场充分利用自有土地和流转土地推行种养结合、粪污利用。大力推广以下三种模式实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1.种养配套就近消纳模式:实行种养结合,粪肥还田。畜禽养殖场自有土地种植面积或周边有农户土地种植面积的,建设足够容量的发酵池、贮存池,经过处理的养殖粪污通过运输工具或输送管网实现还田利用。

2.牧原公司农牧结合种养模式:在牧原公司周围及种植基地附近建设养殖粪水集中发酵处理及灌溉系统,并作为有机肥水用于还田还地进行种植施肥使用,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对接的良性循环模式。

3.转化加工综合利用模式:对种养无法配套的养殖场,在改造清粪工艺的同时,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三防”的粪污存储设施,再将粪污交给有机肥生产企业或其它处理利用粪污的市场主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推行“粪污第三方处理”机制,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畜牧业绿色发展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动物饲养、屠宰加工、隔离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逐步建立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严格跨地区调运活体动物的检疫监管,实行全程防疫监督。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收集和处理有效机制。

畜牧兽医、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畜牧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地方政府组织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给予合理补偿。

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广大养殖场户采用高架床等养殖模式,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持续提高绿色畜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适度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通道,促进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双重因素,科学编制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衔接,与南方水网地区等重点区域布局调整相一致。要将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殖用地,切实解决好规模养殖用地难问题。

畜牧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围绕调整布局、清洁生产、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有机肥还田使用等关键环节,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给予财税和政策支持,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沼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给予相关财政、税收、价格、用电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畜牧业绿色发展技术支撑。以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宣传培训。通过召开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多层次的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查摸底。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现状、200亩以上的种植业基地使用肥料等情况、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的粪污需求、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办点示范。各乡镇按照“一场一策”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搞好样板示范,每个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办一个标准化的示范点。

全面推进。组织创建工作技术核心组,制订养殖场清粪工艺改造和种养对接的技术规程。根据调查摸底后制定的“一场一策”方式,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督促推进行动。

督导检查。组织创建工作检查督导组,分别对各养殖企业建设情况、协议签订和履行职责情况、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结验收。组织创建工作总结验收组,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并积极申请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方案》相关要求,成立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畜牧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县畜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各乡镇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引导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农业、环保、能源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建立联动机制

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乡镇和畜牧、环保、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扶贫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乡镇是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负责落实“三区”划分,制订“一场一策”粪污处理利用方案,督促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引导养殖场与种植业基地对接,建立“粪污第三方处理”机制,推动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

县发改委负责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创建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支持相关养殖场、企业、种植业基地等主体参与创建活动,对符合政策的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县国土局负责严把新建养殖场的土地审批关,对大型种植业基地给予相应的项目支持。

县环保局负责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争取养殖污染防治、废弃物利用设施项目。

县农业局负责对各类沼气设施建设和沼液沼渣使用提供技术和项目支持;负责做好种植业基地与规模养殖场的对接,为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利用提供技术支持;结合高产农田实施项目,在项目地建设高标准的粪污存储处理输送利用设施设备。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林果育苗与粪污资源利用、规模养殖场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畜牧产业精准扶贫政策落实。

县规划局负责加强城镇规划区“三区”划分规划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建设规划管理。

县畜牧局负责制订创建活动方案;搞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指导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方案。

严格执法监管

环保部门要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规范环境治理行为。

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审批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备案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真正实现养殖粪污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强化科技支撑

畜牧部门要针对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大、农牧结合不紧密、模式单一等问题,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和农业经营方式特点,围绕源头减量、污水处理、还田利用等关键环节,借助外力,开展综合利用科技攻关,逐步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推动实现区域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种养平衡。要组织开展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开展节水养殖、清洁生产、还田利用等试点示范建设,指导畜禽养殖场和小区改进养殖设施和工艺。

加大政策支持

出台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奖励政策。对农牧结合的种植业基地、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主体、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点、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适当奖励。凡在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种养结合、设施改造和建设内容,经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按照奖励资金发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制订。

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支持。要通过印制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进场入户宣讲等方式,切实增强畜禽规模养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采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