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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示范办文〔2017〕10号许昌市示范区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办、商务中心区、示范区各局、办,各镇,各直属单位,各派驻单位、投资公司:《示范区“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许昌市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示范区“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区困难群众燃眉之急,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开展“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民为本,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集聚社会正能量,为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活动原则弘扬正气。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本次活动的舆情方向,要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应该救济的对象上,要克服“人情”救济、“权利”救济、“维稳”救济、“关系”救济。要通过本次活动树立基层干部公正、公平、廉洁的形象。促进稳定。要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邻里关系更加融洽。解急救困。这次活动是一次雪中送炭的行动,要切实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让急需救治的病人得到救治,让急需救助的对象得到救助。阳光公开。本次救治的对象要经过基层推荐,镇审核,活动领导组集中把关,整个过程要公开,每个环节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评选对象及救助途径救助对象家庭确实困难,但又不符合城市低保标准的;被确诊为有重大疾病但不符合大病医疗救助的;有慢性疾病需常年用药的;孤儿且生活困难的。困难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等优先。救助对象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近三年没有受过公安部门处理;没有非访记录,近三年没有越级上访记录。救助途径1、因就业困难通过就业可以实现解困的,相关部门要多渠道促成其就业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使其就业。2、如通过政策性救助措施或资金能使其解困的,要帮助其获得政策性支持。3、如不能通过以上两个途径实现解困的,示范区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村级推荐。各村必须以四议两公开的形式推荐。镇审核。各镇成立领导小组对村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示范区审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村推荐3人,救助对象必须是群众认可需救助的,如实际需要可突破3人,如根据实际没有可救助的对象,可不报。五、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苏长水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工委办公室,组织人社局、建设环保局、财政局、工信办、商务中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村农业办公室、各镇为成员单位。各级各单位要把开展“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注重求实求效。各级各单位要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导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多部门齐抓共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要提供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好该项活动。附件:示范区“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示范区“解急救困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苏长水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组长:冯援召 建设环保局局长张建峰 工委办公室主任岳江华 组织人社局局长徐建正 财政局局长刘宏军 工信办副主任田会卿 商务中心区副主任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商务中心区、工委办公室、组织人社局、建设环保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村农业工作办公室、尚集镇、魏武办事处、永兴办事处、忠武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杜尽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苗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