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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工区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

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工区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西政〔2016〕4号工业园区管委会、车管处,各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工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西工区行政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区委办公室等29个区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346项。其中:行政许可90项、行政处罚966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检查60项、行政确认30项、行政奖励1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事项125项。西工区行政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事项名称、职权编码、职权类别、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实施流程及办理环节责任事项、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电话、救济途径、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严格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力度;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按程序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内容。权责清单内容的调整,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区审改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区政府各部门要以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