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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洛政〔2016〕48号各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16年,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激励和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对孟晓等472名优秀教师、周克强等28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2016年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2016年9月9日洛政 48号 决定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