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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99号各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洛阳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21日 洛阳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钢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主动适应钢铁煤炭产业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着力淘汰钢铁煤炭行业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现我市钢铁煤炭行业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基本原则--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各钢铁煤炭企业是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的实施主体,按照化解过剩产能程序和标准,制定完善方案,筹集安置资金,推动矿井关闭,妥善安置职工。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通过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产业政策指导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化解产能任务。--市场倒逼与政策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倒逼和更好发挥政策支持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质量、技术标准等法治化和产业政策等手段化解过剩产能。 --重点突破与依法有序相结合。以省属骨干钢铁煤炭企业为重点,以矿井关闭、职工安置为中心,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关闭矿井、安置职工、处置资产工作;切实保障分流转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尽力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职工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过剩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通过控制新增产能,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妥善安置分流转岗职工,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二、钢铁煤炭行业基本情况钢铁企业基本情况洛阳市现有钢铁生产企业1家,即为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采用国内成熟的炼铁-炼钢-轧钢生产工艺技术,有450立方米炼铁高炉一座、45吨炼钢转炉一座,炼铁产能55万吨、炼钢产能80万吨、轧材产能60万吨。煤炭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洛阳市共有各类煤矿53对,设计或核定总生产能力1882万吨/年,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4对,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1086万吨/年;兼并重组煤矿36对,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751万吨/年;市外地方煤炭企业在我市开办煤矿(以下简称地方煤炭企业)3对,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目前,生产或试生产矿井29对;基建或技改矿井24对。三、重点任务 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目前,我市化解过剩产能的主要任务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016-2018年,计划关闭退出煤矿矿井32对,产能699万吨。其中:2016年退出矿井5对,产能153万吨;2017年退出矿井16对,产能345万吨;2018年退出矿井11对,产能201万吨。2016年退出矿井5对。其中:常村煤矿年产45万吨,何庄煤矿年产36万吨,新安渠里煤业年产36万吨,宜阳丰源煤业年产21万吨,伊川开源煤业年产15万吨。列入2016年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要于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关闭工作,12月底前完成验收审核工作。列入2017、2018年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上报关闭煤矿的企业必须提供煤矿合作双方的关闭协议和煤矿租赁用地付款协议。四、明确责任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产能压减、资债处置、职工安置、安全生产、维稳应急6个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我市化解过剩产能总体方案,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与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产能压减组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资债处置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中级法院配合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地税局、国税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主要职责: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处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金融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落实金融债务政策,做好呆坏账核销工作。市中级法院负责推进关闭退出煤矿涉诉案件审理工作。市政府国资委负责配合省政府国资委做好关闭退出煤矿资产处置工作。市地税局、国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财税支持政策。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会同洛阳银监分局负责研究出台洛阳市化解过剩产能金融支持政策措施;会同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洛阳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做好煤炭企业关闭退出后的债务处置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加强银政企沟通协调配合,有效维护金融机构债权,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洛阳银监分局负责研究省属煤炭企业增贷、稳贷、不良资产处置、重整重组等政策措施,做好稳定预期、稳定授信支持工作。职工安置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企业制订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方案,落实职工安置政策,负责转岗职工培训补助的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依法处理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指导开展转岗分流人员再就业、创业培训,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市总工会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退出煤矿的职工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有关劳动关系等问题。安全生产组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配合单位:河南煤炭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关闭退出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查处煤矿关闭退出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生产、公告关闭后继续生产等非法行为。河南煤炭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负责关闭退出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收缴和注销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化解过剩产能的火工品和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注销关闭煤矿的爆破作业资质许可证件,监督关闭煤矿妥善处理剩余爆炸物品,配合整顿矿山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违法行为。维稳应急组 牵头单位:市维稳办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煤炭工业局,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政府要成立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落实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各专项工作组、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强化督促检查。各专项工作组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对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办;建立信息报送、通报、发布制度;严格土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县政府及单位进行问责追究。维护社会稳定。维稳应急工作组、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政府要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及时研判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意义和人员安置的有效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信息报送。按照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化解过剩产能信息旬报、月报和企业直报系统。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本工作组内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报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问题、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关闭退出煤矿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同时,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通报、交流各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经验。联系人:李宁郭远瑞王绍连联系电话:0379-63934238 邮箱:xtk3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