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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濮阳市停车场项目购买服务合同项下购买款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濮阳市停车场项目购买服务合同项下购买款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市投资集团公司:

为加快濮阳市城市化进程建设,加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改善区域的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面貌,濮阳市决定实施“濮阳市停车场”项目,包括“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濮阳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十二个子项目,统称“濮阳市停车场项目”。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你公司实施建设,由你公司作为承接濮阳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市人民政府与你公司签订了《濮阳市人民政府与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濮阳市停车场”项目购买服务合同》。

为保障项目正常实施,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购买服务合同》资金安排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来市政府将按照《购买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购买款。

二、未来七年将《购买服务合同》中的购买款261152.70万元纳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