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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办〔2016〕51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濮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3日

濮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6〕5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改革创新执法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具有行政检查执法职责的部门。

三、工作任务

(一)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改变原来的普遍检查、无序检查、随意检查,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各部门要明确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所占的比例,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1. 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2.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专长、业绩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其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要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3. 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市场主体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由监管单位执法部门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按照抽查的原则、类型和比例,使用摇号软件,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产生。抽查过程采取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各部门要在一定时限内将名单派发至受检单位。执法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先行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市场主体应准备的材料,并要求市场主体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三) 建立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制定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成员单位名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由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汇总并转发各成员单位,实现抽查结果信息共享。

(四) 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实现与省、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贯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模板上建立本行业、本领域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实现与全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兼容。

(五)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1. 建立完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共享。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通过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查询和共享服务。

2.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2016年10月底前推动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3. 推动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随机抽查结果良好的市场主体制定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出台《濮阳县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资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情况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16年年底前在工商质监、税务、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初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六) 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制定对市场主体有监管权的部门清单和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和实施程序。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实行多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健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等职责。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县发展改革委、工商质监局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牵头带动作用,协调解决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争与全县全市全省工作保持步调一致。

(二) 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束缚市场发展活力的问题。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各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取得改革实效。

(三) 加强跟踪问效。加快建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各部门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安排表

濮县政办【2016】5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