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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封丘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封政办〔2016〕64号 为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办事效能,推进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2016年“招商引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封丘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减负、保护、规范、服务”为宗旨,以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为重点,理顺和强化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高效运行制度,建立联审联批会议制度,构建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快速推进。 二、实施办法 联审联批对象和范围 联审联批对象为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范围包括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所必须具备的手续,主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等。 联审联批组织形式 为确保我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封丘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大项目办。具体负责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定期组织发改、商务、工商、国土、住建、税务等涉企职能部门,召开联审联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 联审联批程序 1、集中汇总。办公室每半月汇总一次拟开工项目,对项目单位应备齐的审批材料和要件进行预审查,并分交相关单位进行预审,做好联审联批前期工作。 2、联审联批。县联席会议对项目单位审批事项进行联审,提出审批意见,交办公室全程代办。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由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 3、限期办理。办公室按照项目审批事项,对各有关部门提出限期办理意见。 4、督导推进。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县项目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督办。 5、定期通报。办公室对联审联批办理情况定期通报。 三、运行制度 全程代办制 对县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经县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审批后,实行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企业向办公室提出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申请,办公室根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审批意见全程代办;有关审批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由办公室全程代办发放行政许可有关手续证件至投资企业。 限时办结制 各承办单位对办公室交办的审批事项,从交办之日起,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由办公室协调办理。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办理的,视为批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缺席默认制 承办单位在接到联审联批会议通知后,派本单位具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必须指派代表参加。对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制,视为同意联审联批会议意见,应按会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督办反馈制 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跟踪落实,抓好督办;及时汇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 责任追究制 对审批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联审联批效能的,按照《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四、工作要求 每次联审联批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各审批单位要按联审联批会议确定的内容,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时研究办理审批手续,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对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要同步受理,相互沟通,并联审批,限时完成。联审项目需现场踏勘的,不再由各参与单位分头踏勘,由办公室组织统一时间、集体踏勘。 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超过办结时限的审批事项的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由办公室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