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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优惠政策

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纪要

2012年5月13日上午,区管委会主任王全军同志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区管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区属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季度工作会暨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表彰会精神,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研究通过了区招商局提出的关于支持洛阳恒生科技园、洛阳863软件孵化器、洛阳顺兴信息通信产业园3个园区建设发展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会议确定,要继续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上下狠劲、干实活,通过服务、管理、拓展,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征迁安置工作力度,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为开发区升格奠定良好基础。

现将有关3个园区优惠政策内容纪要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标准

(一)主营业务为信息服务、服务外包、金融后台、电子商务、科技研发、人力资源培训的机构或企业。

(二)入驻洛阳恒生科技园、洛阳863软件孵化器、洛阳顺兴信息通信产业园的企业并在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与税务登记。

二、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三年,按其当年纳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从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按其年纳税区级留成的50%给予奖励,该项资金奖励用于企业创新和发展。

(二)在企业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凡年薪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我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购买汽车,以现金出资在我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给本企业增加资本金的投入。

(三)区管委会每年设立不低于500万元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入驻后专利申请、资质认证、平台建设、房屋租赁、人才引进等项目的补贴。

(四)房屋租赁费第一至三年分别按5元、4元、3元每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自购园区房屋的参照租赁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五)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对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万元、1万元。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3级、2级、1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和8万元,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对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3级、4级、5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认证、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等相关国际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认证费用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对于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较好前景的项目以及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项支持。

(七)根据对开发区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的作用和影响力,区管委会每年评选出若干重要人才并给与奖励。

(八)开发区协助入驻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协助申报科技三项经费、信息产业引导资金等项目,争取到的市级以上扶持资金全额用于企业发展。

三、审核办理程序

(一)本政策的解释权归洛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二)入驻企业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入区协议中予以明确的,入驻企业不能重复享受同类奖励。

(三)每年年末申请政策支持的企业应将有关资料报送开发区招商局,经招商局、经发局、财政局审核后统一办理。优惠政策每年兑现一次,在次年的第一季度末完成。

(四)本优惠政策为试行政策,且为管委会后续出台有关政策的核心内容。

(五)该优惠政策自本会议纪要印发之日起执行,到2015年6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