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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权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放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权的通知

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工业项目规划手续办理,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经研究,现就市城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职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沿市城区城市主干道的工业项目应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除此之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

二、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公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均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市审定的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规划直接办理,市城乡规划局各分局不再办理。

三、华龙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严格工业项目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该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5月27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