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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三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嵩政办〔2017〕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第二季度,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组织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并对不合格网站进行了通报。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第三次对各县区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并进行了通报。为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网站的管理力度,2017年8月22日至9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第三次抽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第三次随机抽查全市政府网站19个,其中不合格网站2个,合格率为89.5%。车村镇政府网站因首页面2周内未更新,且部分栏目信息长期不更新被市政府办公室点名通报,要求关停。

县政府办公室第三次抽查情况。县政府办公室随机抽查全县政府网站12个,其中不合格网站2个,均被单项否决,合格率为83%。不合格网站为县水产移民局、司法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抽查结果看,大部分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僵尸”、“睡眠”等现象大幅度减少,但还存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此次被县政府办抽查通报的2个不合格网站,司法局网站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被恶意攻击网页打不开。移民局网站首页面超过半个月未更新,且未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还存在部分栏目信息长期不更新,此前已通知整改,因整改不到位被再次通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强化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将继续采取季度抽查、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组织约谈、追究责任等多种方式,抓好问题网站的整改工作。对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县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网站,要立即关停并将功能整合到县政府网站。各乡镇、各部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网站监管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切实抓好网站内容管理。各单位政府网站要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对网站办事服务的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或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要按照国办要求确保及时、全面转载中国政府网信息。

要大力提升网站安全保障水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府网站要全面排查风险,加强安全技术和管理保障,提升政府网站防篡改、防瘫痪能力,确保政府网站有序发声、安全可靠。要按照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到县编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工作,并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此次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车村镇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第三次抽查的县水产移民局、司法局,要及时落实有关要求,关停网站并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开设相关栏目和频道,落实好公开、办事、政民互动等各项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此次抽查存在问题以及未被通报的其它政府网站,也要同时加强管理,进一步细分责任,迅速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网站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关停被省政府办公厅,市、县政府办公室连续通报的,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政府网站管理考评范围。

联系电话:63061118;邮箱:sxzfxxzx@163.com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