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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办〔2017〕74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战果清单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5日孟州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切实强化源头管控,严防社会发生重大涉爆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家、省政府九部门统一部署,根据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到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江苏丰县“6.15”爆炸案及公共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立足预测预警预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工作台帐清楚,工作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到位,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真正实现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全环节动态管控,全面落实寄递物流三项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寄递物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坚决防止禁寄禁运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副市长王保宏为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新武为副组长,市综治办主任郝延宾、公安局副局长赵宝军、国家安全办公室刘新元、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韩永平、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立新为成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在市公安局,赵宝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将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为多部门协调联动、整体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职责 综治办: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全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集中宣传、联合排查、督导检查,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充分发挥一票否决权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平安孟州建设绩效考核,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公安局: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的安全监管,保障其生产活动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合法需求,持续严打非法制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和寄递物流渠道禁寄禁运违法犯罪活动,彻查源头,摧毁网络,充分发挥“剧毒化学品物联网动态管控系统”监管功能,依法全环节打击。负责协调邮政管理局加强对寄递业从业单位的监管,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及时查处寄递企业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违规违法行为。 安全监管局:依法监督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严格安全生产、经营准入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单位的监管,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全面澄清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底数、建立档案,加强行业监管,坚决防止禁寄禁运物品进入道路运输渠道,及时查处道路运输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开展大排查。一是将我市产业集聚区列为重点排查整治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尤其要以化工企业为重点,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依托“一村一格一警”警务模式,对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活动。三是各单位要对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单位类型、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责任人等的统一要求,全部登记造册,9月10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统计附件1表格,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计附件2表格,市公安局负责统计附件3表格,最后由市公安局统计汇总填写附件4表格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市公安局要明确局、所、警务室三级责任人,定人定岗定责,要重新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五是各相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列表造册,于9月10日前统计汇总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各自职权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大整治。一是严格按照“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要求,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存在的人员配备不足、技防设备不齐全、库房储存条件不达标、寄递物流达不到三项安全制度要求等安全隐患,集中力量,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重大问题,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全面整治到位。二是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跟踪督办,整改完毕以前依法暂停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市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实现网上网下联动,公安机关的刑侦、治安、网技部门要及时发现一批涉爆违规违法线索,督办交办一批涉爆案件,组织精兵强将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涉爆案件,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大管控。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到位、措施不力、仍然存在问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要坚决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二是要停用封存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险物品仓库;实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告制度;严格执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从业单位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实行涉爆重点人员每日见面联系制度;禁止配枪人员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三是对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公安机关要采取死看硬守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四是采用明察暗访、异地互查、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寄递物流从业单位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 五、工作措施 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清理整治。市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反恐怖主义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深入扎实开展排查管控、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等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1.严格执行安全监管责任。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按照要求如实记录、保存购买、销售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充分发挥“剧毒化学品物联网动态管控系统”网上监管功能,实现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申请、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全环节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要加强源头管控,经营企业要防止流通环节出现非法流失,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好末端管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照2017年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将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通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可能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重新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要主动与市安全监监、环境保护、质检、工商等部门沟通,对照《名录》,调取相关许可证信息,逐单位调查对账。要以化工商店为中心,上溯生产企业、下追使用单位,涉及外地的,要及时书面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列管,消除监管盲区。要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内所有可能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特别是容易漏管的医疗单位、科研单位和中学等,全面澄清底数。对摸排发现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掌握单位负责人、保卫人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以及储存场所等情况,逐一建档、明确责任民警、建立联系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公安机关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增量、减量等相关信息。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安部门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流向登记和治安防范为核心内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流向登记、丢失被盗报告、销售验证、销售记录、购销备案、转让报告制度,特别是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流向,做到帐物相符。要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抢。要会同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市公安局要对被确定为反恐重点目标的易制爆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指导其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涉爆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公安机关要对私自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涉爆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具大罚单。 3.严格查处涉网非法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涉爆犯罪手法和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科学设计大数据分析模型,建立健全灵敏高效的情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精确预警和精确打击能力。公安机关网技部门要切实加大网上巡查清理力度,对贩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信息,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要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对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传播爆炸物制作方法的信息,要立即予以处置。对违法销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寄运各类违禁物品、在网上传播涉爆违法信息的,要逐一追查物品来源、流向,逐环节倒查相关责任。要加强对销售化工产品网站和网店的网上网下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排查涉爆重点部位。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综治、国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地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农用硝酸铵化肥等生产、销售、使用量大的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可能储存爆炸物品的部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收集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要集中约谈、通报、挂牌整治一批涉爆重点地区,逐个列出问题、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督促整改,严防因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到位,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5.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公安机关要强化“吃、住、行、消、乐”等要素信息研判对比,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专题研判、扩展研判,不断提升动态管控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公安机关要对所有涉枪涉爆重点人员要逐人明确责任民警、逐人见面、逐人物建治安信息员、逐人建立档案,及时掌控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交往关系、通信交通工具等情况,持续强化动态管控。公安机关情报部门要将大情报平台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同级治安部门核查处置,主动发现查处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6.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向个人或者没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直至吊销相应许可证,同时由公安机关对非法购买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处理。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不如实记录数量和流向、不如实记录购买人信息、不按规定及时备案、以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等情形的,要严格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要通过联合执法、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发动群众举报、物建治安信息员等方法,及时搜集、掌握涉易制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逐条组织核查盯办,逐案落实侦办责任,集中力量迅速侦破。对发现的涉爆案件线索,全市公安机关治安、刑侦部门要成立专案组,顺线深挖,快侦快破。对所有涉爆案件,要倒查涉案原材料的来源、流向,捣毁制贩窝点、摧毁犯罪网络,确保全环节打击处理到位。公安机关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工作中发现需要移交其他监管部门处理的,要依法及时移交。 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依照《反恐怖主义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等法律和相关规定要求,强力推动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1.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市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要联合开展拉网式联合排查,全面掌握全市寄递物流企业底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要对所有合法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货运站和从业人员一律建立管理档案,与寄递物流企业一律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全市的寄递物流企业有登记,实现底数清、制度健全、档案完善。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措施和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单位、岗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发现未经许可违法经营道路货运、快递业务的企业,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公安机关要协调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特别要加强寄递企业在上门收寄、街边收寄、酒店和机关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收寄等情况下的“三项安全制度”落实;要督促企业配备满足邮件快件安检需要的安检设备和具有专门技术的安检人员,做到应检必检。要督促企业建立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预防打击犯罪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探索在货运站配备安检设备,建立安检和开箱验视相结合的检查模式,督促指导零担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受理环节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制度,如实登记托运人身份及托运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市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督促指导寄递物流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禁寄、禁运物品识别能力,一线所有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确保所有一线从业人员100%熟知安全查验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供基础保障。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检查和打击,切实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暗访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检查零担货物运输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运输客户实名登记、运输货物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物品进行查验,核对并登记托运人及托运物品的品名、数量等真实信息;道路运输零担货物受理是否按规定保存视频监控资料。市公安机关要协调邮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一线从业人员是否开箱验视,收寄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是否查验登记客户身份,过机安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应检必检。在检查中发现寄递物流企业不执行安全查验或者开封验视制度、不查验客户身份、不登记客户身份和物品信息的,依照《反恐怖主义法》、《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业单位开具大罚单,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4.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市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涉及非法寄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要逐案追溯物品源头、逐环节倒查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寄件人、托运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为禁寄、禁运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毒品等物品,要依法严厉打击。各单位对相关涉案企业要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要将典型案例和处罚情况向社会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源头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查不放过、漏洞不堵塞不放过、管理不加强不放过。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将大罚单处罚情况整理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扎扎实实把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将其作为建设平安孟州,进而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重大政治性任务抓实抓好。 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层层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要突出工作重点,真正摸排出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找准症结,千方百计整治到位,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要组织多轮次的暗访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帮助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发动群众,强化声势。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动员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对举报涉爆线索,经查证核实后,公安机关要对举报人员实施重奖,并对举报当事人严格保密。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等平台和载体,统筹做好对内外宣传,解读管理规定,宣传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犯罪案例。要组织开展以“治危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和寄递物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反恐怖主义法》、《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等相关规定,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要将排查整治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责任、时限和标准,确保整改到位。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惩戒氛围。要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因排查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要层层倒查问责,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市综治办将会同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对因工作不力、进展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 市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总体掌握。9月5日前,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清单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每月25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行动战果清单报送至市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重大案件、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总体战果情况排名统计表。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厚军 龙小浪

附件:1.孟州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情况统计表2.孟州市物流从业单位情况统计表

3.孟州市寄递从业单位情况统计表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登记表

5.安全管理责任书 6.安全隐患统计表7.2017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整治行动清单

8.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

附件5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寄递物流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一、坚决服从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管理。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凡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违法经营造成有不良影响重大案事件,一律追究企业经营者法律责任。三、严格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名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流向,并及时将销售情况上报公安机关备案。发现大量购买、多次购买和关注群体购买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四、严格按照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全环节进行监控,加强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严禁违规操作非法倒卖和私藏爆炸物品,坚决杜绝各类爆炸案事件发生。五、严格落实寄递物流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坚决防止禁寄、禁运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看护、双人双锁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人防、物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坚决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被盗、被抢案件发生。七、不非法制造、销售、邮寄、购买、运输、持有、私藏、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八、发现非法制造、邮寄、买卖、运输、持有、私藏、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九、积极组织涉爆、涉危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十一、本责任书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管单位: 从业单位:责任人 责任人

2017年月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