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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门卫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了一系列真心实意群众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使“四风”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根据近期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门卫管理不规范,甚至在机关办公楼违规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只有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刷卡”方能出入,群众进入办公楼需层层登记、步步受限,群众办事出现了“门难进”“人难见”的新问题。出现类似问题,反映出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不敢担当,高高在上,为官不为,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门卫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改进作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政府和部门良好形象,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强门卫管理、规范“门禁”设置、方便群众办事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倡开门办公。要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机关办公场所要设置政务党务公开栏和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机关科室应统一门牌标识,统一公示职能,实行挂牌上岗。提倡“开门办公”“阳光办公”,倡树机关良好形象。

二、方便群众办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惠民便民的原则,凡涉及民生和企业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其他事项,提倡主动上门服务。凡需要群众到机关办事的,要及时告知责任科室、办理流程,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杜绝“衙门”作风。要重视教育管理,树立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真正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简单粗暴等“衙门”作风。

四、规范“门禁”设置。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外,各级各单位均不得设置“门禁”系统。凡不符合要求设置“门禁”系统等关卡的,必须于7月25日前取消拆除。

五、加强门卫管理。要健全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卫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门卫工作人员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树立群众观念,热情接待群众,提供正确指引。门卫不得以加强管理为由阻挡办事群众,发生相关问题的引起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规范“门禁”设置、方便群众办事,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检查,完善便民服务制度规定,规范办事程序,限期整改落实,以扎实的作风、热情的服务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设置“门禁”拒不整改纠正的,层层设卡阻挠群众办事的,工作作风粗暴、对群众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不敢担当负责、工作懒散拖拉的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实行“一案双究”,坚决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各乡镇请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后,于7月25日下午5时前报县政府纠风办。

联系人:方平 联系电话:68922276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