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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5日

安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和增进城乡居民健康,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卫生计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部实现,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6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5‰、5.42‰、10.56/10万,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2.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强力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大力实施“51111”卫生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促进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共4581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349张;卫生计生人员41728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026名。全市人均医疗资源拥有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机构建设持续加强。5年间,我市筹集各类资金24.2亿元,建设了154个项目,基本完成市级医院新增医疗用房建设和各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两轮投资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项目投入拉动,改善了基层就医条件,夯实了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年诊疗人次达1972.8万,比2011年增长15.99%;年出院人数54.43万人次,比2011年增长13.72%;病床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分别为29.08次、80.01%。全市用血量由“十一五”末的16吨增加到24.72吨,全部来自于无偿献血,我市连续8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3.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根据我省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2013年我市居民两周患者未就诊比例和应住院而未住院比例分别为16.1%和19.6%,均比2008年下降12个百分点,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持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5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达到40元,比2010年增加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13类47项,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覆盖人群逐步扩大。强化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与促进,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重大疾病防控综合措施,科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5.居民健康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有较大提升。2015年全市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00元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的衔接机制正在形成。此外,商业健康保险蓬勃发展,有效满足了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6.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全市“十二五”时期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下降态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覆盖,群众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显著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十三五”期间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卫生与健康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部署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两项重要任务,强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均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这项重大民心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推动落实。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支持各县因地制宜、差别化探索。这些都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带来多重挑战,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传播风险加剧。由于生活方式变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给卫生与健康服务带来较大挑战。大气、水等环境污染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对健康的损害日益严重。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以及社会安全事件,也对医疗卫生保障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对健康服务供给质量、结构化升级提出更高要求。人口结构、布局的变化,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对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课题。

3.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凸显,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卫生与健康资源供给约束与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资源布局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卫生与健康服务模式亟需转变,以外延式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缺康复格局仍未得到扭转。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科学稳定的卫生与健康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和投资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体制机制、利益格局调整难度增加,生育政策调整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亟需加快,对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提出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卫生工作重心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工作方针。

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可及。以增进居民健康为核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缩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协调。统筹卫生与健康资源配置,优化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资源布局和结构,增量资源重点向基层倾斜,不断增强卫生与健康发展的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

——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多元并举。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多种方式提供基本服务,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持续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多部门联动,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优势互补。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落实中医药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发展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岁。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高,公平可及性进一步提升。

——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明显加强。传统流行重大疾病流行水平不断降低,突发急性传染性源头治理不断强化,慢病综合防控力度不断加大。

——卫生与健康投入明显增加。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表1主要发展指标

三、重大发展战略

实施健康优先战略。

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要优先安排卫生与健康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卫生与健康的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卫生与健康需要,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宏观环境。

实施合作带动战略。

坚持对外开放,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京津冀知名医院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广角度开展项目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管理理念。发挥我市中医药优势,充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保持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施改革创新战略。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技术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完善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实施中医发展战略。

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作用。加强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做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繁荣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打造中医药文化安阳品牌。

实施人才兴医战略。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加大卫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用人和分配制度。建设一支“区域分布合理、人员结构优化、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我市卫生综合竞争力。

四、重点任务

以促进全民健康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服务能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加强职业病防治、采供血、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市级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创建。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县、乡两级急救体系建设。

专栏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市卫生监督中心、市中心血站和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扩展服务内容,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地区和不同群体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专栏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3.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健全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强化居民安全意识,开展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加强龋病和牙周病防治,扩大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覆盖面。建立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逐步健全精神障碍患者评估筛查体系和基层康复体系,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到2020年,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4.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态势。进一步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加大一般就诊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加强乙肝、手足口病、禽流感、性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推进消除麻疹、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等工作,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专栏3重大疾病防治项目

慢性病综合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监测及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重点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免疫规划: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标,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

精神疾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

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控,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控。

职业病防控: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5.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儿童和青少年从小树立健康生活理念,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构建面向公众的权威资讯交流信息平台,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全民健康意识、自我保健能力。创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健康知识,逐步建立促进健康的政策支持体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到2020年,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内。

6.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为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逐步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加大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专栏4健康改善及健康促进项目

健康妇幼: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保健、城乡居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防治。

青少年健康:青少年健康危险因素和学生常见病监测及防治。

流动人口健康维护: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环境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

7.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综合县建设,全面推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到2020年,建设完成与省对接的市、县级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继续做好鼠疫、人禽流感、重大输入性传染病或新发现传染病疫情等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预防控制工作。以灾害事故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突发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为重点,全面做好各类重大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120急救指控中心为核心,以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为依托,打造高效协调、功能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和卫生应急救援体系。

8.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到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率60%以上的乡镇。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

9.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数量达到3个,国家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市乡镇总数的9%。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90%以上的乡镇。扩大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覆盖面,全面推进公共场禁烟。健全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和质控体系,科学防治病媒生物。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0.增强群众体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体制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全面健身运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区和乡镇健身体育工程建设,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积极倡导崇尚健康、热爱运动、终身体育的生活理念,树立体育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公众体育素养。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医疗服务工作。

1.强化资源配置规划。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区域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缩小区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均衡老城与新区医疗资源,切实保障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医疗薄弱区域的资源需求,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着力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

2.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开放合作、汇聚资源、重点突破、立足安阳、辐射周边”原则,围绕心脑血管病、肿瘤、骨科、儿科等重点专科打造全市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全市疑难危重病症医疗水平。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鼓励引导口腔科、眼科、传染病、精神卫生等优势学科发展,促使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3.优化城市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常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鼓励支持国产医用设备应用。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结构,引导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等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基层延伸、转移、疏解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医疗资源。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发展,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城市医院共建共享。

4.推进县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优先发展县级医院,以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为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全面改善县办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县办综合医院和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并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型农村社区设置1所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快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推进技术、人才、流程、信息等方面的协作,促进形成县域有序就医格局。

5.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房屋改造、基本设备配置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专栏5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

疑难杂症诊治能力建设:在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支持城市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提升诊疗能力。

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市级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贫困地区县乡服务能力建设。

6.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基层首诊,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上级医院优先为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十三五”期间,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进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与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逐步形成急慢分治格局。落实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规范分级诊疗流程,完善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引导患者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7.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院长选聘、绩效考核等办医责任。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推行员额制管理。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医院收支结构。

8.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巩固完善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家庭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逐步扩大至全部人群。

9.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到2020年,力争三级医院50%的住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以上的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合理用血水平,保障血液安全。进一步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10.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和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大力推行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查结果互认。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力度,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分类救治、集中诊疗服务。贫困患者实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基本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专栏6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项目

分级诊疗: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保障血液安全。

以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求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完善衔接互动、相互连通机制。整合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责,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

2.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适当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加快提高保障统筹层次,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3.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断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小儿苯丙酮尿症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并适当扩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种范围。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出院同步即时结报,充分发挥大病保险功能和作用。认真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无力救治等责任事件发生。

4.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措施,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付费方式,探索将日间手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和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创新经办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发挥基本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

5.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与干预。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确保有序竞争。

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运行新机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按要求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基本药物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加强用药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加大对医务人员临床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能力。

2.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贯彻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的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行为,实行网上阳光采购,强化对高值耗材准入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督管理。

3.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用的产品标识方式和信息追溯方法,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为重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倡导婚育新风,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全面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开展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2.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关注女性、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加大出生实名登记、终止妊娠审批、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力度,强化对医疗和药品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建立孕情消失倒查机制。坚持治标固本、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4.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适应生育政策的调整,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衔接和调整工作。探索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实施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救助、社会关怀等工作,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服务。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项目试点和生育关怀行动。

5.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配合,巩固和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20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加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工作力度。

6.巩固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巩固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管理,夯实社区和村级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专栏7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出生人口监测,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以传承与创新为重点,推动中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

1.加强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所有非中医类别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医堂”。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工作,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继续实施县级中医院特色中医专科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县级中医医院特色医疗和综合救治能力。推进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形成符合中医特点的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

2.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做好中医师承教育,支持全国名老中医、省名中医、市名中医、市基层名中医带徒授业,培养学术继承人。加强国家、省、市三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培养中医学术人才梯队。

3.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做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搭建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平台。挖掘整理本地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进行传承推广。依托现有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名老中医工作室,培育优秀中医药科研团队。

4.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通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媒介,使广大公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感受中医。借助省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示范单位创建,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以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为抓手,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

专栏8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项目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全面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国医堂建设。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传承创新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

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卫生人才与科技发展。

1.重视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完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的待遇保障,积极落实引进人才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力度;定期选派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参加国内前沿科技项目和重大课题研究;选送学科带头人到医学先进的国家或地区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学习进修。鼓励卫技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和本科学位,强化医学继续教育。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积极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职称层次明显提高,学历层次显著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大力培养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3.完善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专栏9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基层卫生人才工程: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等9项计划。

公共卫生和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专业人才培养。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打造一批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加强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

生育政策人才保障: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

4.积极推进医学科研。进一步营造学术氛围,积极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倡导医院之间、学科之间、医院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开展多单位、多学科的重大项目联合攻关,鼓励开展具有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和临床科学研究。争取条件建设医学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5.提升卫生科技转化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和压力机制,增强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积极性。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为出发点,以适宜技术示范基地为平台,完善卫生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加快适宜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逐步扩大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规范和现有成熟诊疗技术在基层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1.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放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领域和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资源相对薄弱地区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升级,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升服务质量。鼓励社会资本做大做强,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医院集团。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2.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鼓励建设医疗和养老机构结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疗和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护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床位等上门服务的能力,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3.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医疗旅游等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推动医疗旅游发展,开发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培养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体检的规范管理,提高健康管理与促进水平。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业产业集群,并形成一定的竞争力。

以信息共享为重点,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1.加快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应用居民健康卡。

2.探索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医疗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引导健康服务新型业态有序发展。依靠大数据支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支撑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提高家庭医生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

以长效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卫生与健康法制体系。

1.加强卫生法制建设。逐步推动健全与我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地方卫生与健康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标准的复审,维护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一致性。强化法制监督,加大卫生与健康监督稽查力度,完善卫生与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与健康行政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2.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提高卫生与健康质量体系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师生健康。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维护医疗安全。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稽查,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3.提高卫生计生行政效率和透明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好与审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严格依法收费。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继续依法做好卫生计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卫生行业信息公开,拓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4.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双管齐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转变作风和真抓实干相结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在全行业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不断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树立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形象。

5.提高全行业属地化管理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管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准入、监管,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严格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创新水平,积极扶持社会团体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维权和服务作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

五、保障措施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稳定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运行新机制。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督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

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财政的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力度。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大力宣传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卫生与健康改革发展政策和成效,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营造有利于卫生与健康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与健康行业和医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开展卫生与健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群众的卫生与健康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执业法制环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与健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卫生与健康文化宣传基地和文化推广平台。

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安阳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落实各项任务,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订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价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县政府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