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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峰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莲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城乡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文峰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 玮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苏平 区政府正区长级干部

副组长:申家勇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监察局、教科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审计局、区残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申家勇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规划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辅助组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政策指定并进行部署、协调、推进;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社会救助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区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和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镇办社会救助工作;对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 区民政局负责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规范化管理;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申办审核程序;协调与相关部门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信息核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2. 区财政局负责对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工作所需资金给予必要的支持。

3. 区人社局负责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同步结算衔接工作;提供救助待遇申请人公益性岗位收入、劳动保障协管员收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收入信息、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买断工龄收入标准、养老保险收入信息等相关信息。

4. 区审计局负责对城乡社会救助的资金按年度进行审计检查,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5. 区卫计委负责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城市医保及新农合补助同步结算衔接工作,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全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检查及案件处理工作。

6. 区教科体局负责对困难家庭子女上学资助工作。

7. 区残联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重度残疾人员信息。

8. 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区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和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上述工作中妨碍核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