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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2017〕26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清单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奇葩”证明、形式证明的困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经多次梳理审核,与各职能部门反复研究论证,决定清理取消各类证明164项,保留9项,现予以公布。

各类证明清单将在行政服务大厅和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上报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县编办将探索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对擅自增加的证明事项、要求清单外提供证明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切实保证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

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各类证明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的要彻底取消,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保留的证明清单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1.长垣县梳理排查的证明清单

2.长垣县清理取消的证明清单

3.长垣县最终保留的证明清单

长垣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26号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清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