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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卫辉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卫辉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并请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卫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卫辉市人民政府

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岗位职责

为强化市政府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卫辉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精神,结合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范士富 市政府市长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组织推进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市监察局和下级党组织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排名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按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李海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分工,协助市长抓好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指导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全市金融财税管理,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采取措施抓好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督促政府系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对外开放,严格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各项纪律;加强对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层层传导压力。

3.团结带领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新乡市和卫辉市重大决策部署。

4.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指导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亲自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新乡市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按照廉政谈话责任体系,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三、刘勋 市政府副市长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自觉将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政府分工,负责县域经济、农业、农村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指导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层层传导压力。

3.团结带领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新乡市和卫辉市重大决策部署。

4.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指导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积极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新乡市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按照廉政谈话责任体系,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四、王明辉 市政府副市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政府分工,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古城开发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指导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党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住建、城管、国土、环保、房产、砂管、地矿、人防、地震、古城开发等工作的督导,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层层传导压力。

3.团结带领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新乡市和卫辉市重大决策部署。

4.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指导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积极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新乡市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按照廉政谈话责任体系,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五、钱伟 市政府副市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分工,负责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交通公路、信息产业、商贸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指导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对我市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交通公路、信息产业、商贸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加强对安全生产、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层层传导压力。

3.团结带领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新乡市和卫辉市重大决策部署。

4.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指导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积极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新乡市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按照廉政谈话责任体系,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六、浮俊红 市政府副市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政府分工,负责教育、卫计、旅游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指导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档案、医药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层层传导压力。

3.团结带领分管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新乡市和卫辉市重大决策部署。

4.对分管单位和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指导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积极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责任人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新乡市廉政谈话暂行办法》,按照廉政谈话责任体系,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单位制定各自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对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严格落实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关键词:卫辉市岗位职责党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