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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办〔2017〕87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日常会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日常会商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9日

濮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日常会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濮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专业职能和参谋作用,切实加强对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分析,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日常会商制度。

一、工作目标

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主要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开展会商,研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隐患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工作措施,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趋势分析和对策报告,为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二、会商形式

年度会商。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分析会商会议,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有关部门预测判断当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趋势分析与主要对策报告,报县有关领导参阅。

半年会商。每年6月底或7月初召开一次会商会议,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县直各有关部门通报上半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情况,分析下半年趋势,研究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半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会商报告,报县有关领导参阅。

专题会商。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热点难点问题,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事件涉及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相关应急管理专家,专题研讨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专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会商报告,报县有关领导参阅。

三、参会人员

年度会商。分管副县长,应急办主任及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应急管理专家参加。

半年会商。县应急办主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应急管理专家参加。

专题会商。县应急办主任,热点难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涉及部门、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应急管理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参与会商作为加强卫生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突出专业优势,确保会商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应有作用。

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数据,科学研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研究提出务实有效的建议和措施。

会商工作要坚持务实、高效、简洁原则,会期尽量简短,议程尽量简化,发言材料力求言简意明、意尽文止。

会商工作涉及秘密和敏感事件的内容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产业集聚区应建立相应的会商制度,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分析,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