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河南省唯一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是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推动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是健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创新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借助股权交易市场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我市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市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禹州市财政奖励每家企业3万元。
市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参照《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的通知》规定,禹州市财政奖励每家企业20万元。
二、申报批准流程
市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挂牌批准文件复印件,报市政府金融办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报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按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出具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按有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三、时限要求
市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在拿到挂牌批准文件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市政府金融办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市财政局接到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接到市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四、表彰先进
各乡镇、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所属辖区内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市政府对其在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进行加分奖励,并对积极扶持引导企业挂牌的优质服务单位进行表彰。
五、其它要求
本通知中“市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是指禹州市政府每年度公布的“禹州市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