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年终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宁政〔2017〕46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2017年年终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宁陵县2017年年终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20日

宁陵县2017年年终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圆满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宁陵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22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1.0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我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等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截至目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8032.7万元,具体筹资及使用情况见附件。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年终调整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8032.70444万元安排以下四类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宁陵县2017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6项,投入资金26232.0227万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新建村内道路126800平方米,投入资金1268万元,解决2.4万人行路难问题。

2.新建村、村联网路291118平方米,投入资金3202.3万元,解决10万人出行困难。

3.2014年、2015年度脱贫村道路提升工程275229平方米,

道路及广场建设监理费等,投入资金3027.8万元,解决8万人出行困难。

4.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新建文化广场79500平方米,投资762.9万元,丰富10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5.综合文化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村文化室55栋773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投入资金980.4万元,丰富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6.新建舞台、背景墙、广场公厕项目。新建背景墙4082.4平方米、舞台3150平方米,广场公厕55座1210平方米,投入资金412.5万元,丰富8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7.购置健身器材,音箱等项目。购置健身器材64套、篮球架64对、文化器材64套、广播器材64套、垃圾箱1920个,投入资金204.8万元,丰富10万人文化娱乐生活。

8.安装广场灯、路灯项目。安装路灯11242个,广场灯256个,投入资金638.9万元,方便群众10万人夜间出行。

9.新建标准化卫生室项目。新建标准化卫生室51所,投资296万元,方便7万人的就医。

10.贫困户六改建设项目。全县六改10834户,每户投入资金1200元,预计投入资金1300万元。

11.赵村乡农田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农田1万亩,投入资金550万元,改善1万亩农田。

12.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涉及12个行政

村,投入资金3042.26万元,改善8.2万亩农田生产条件。

13.洮河曹庙西北桥建设项目。新建洮河曹庙西北桥一座,投入资金72.31万元,方便群众出行。

14.贫困户自来水安装项目,解决5622户贫困户自来水安装,每户投入资金450元,投入资金252.99万元。

1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项目。解决5个乡镇饮水提升工程,解决村建供水站用地3.9亩,每亩补偿3.76万元,投入资金518.404万元。

16.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监理费。对10个乡镇34个行政村进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理,投入资金244.5887万元。

17.贫困村道路、广场绿化项目。计划绿化46个贫困村道路、广场,投入资金129.49万元。

18.石桥镇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及环境改造项目。道路硬化15000平方米,投入资金200万元。

19.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4个行政村,投入资金597万元,改善1万亩农田。

20.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乡、村道路建设66260平方米,投入资金762万元。

21.张弓镇小吕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场馆建设项目。改善张弓镇小吕集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24.8万元。

22.阳驿乡鲁楼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阳驿乡鲁楼

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49.75万元。

23.阳驿乡潘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阳驿乡潘集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49万元。

24.赵村乡王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赵村乡王庄贫困村人居环境,资金77万元。

25.乔楼乡辘轳湾、八里曹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乔楼乡辘轳湾、八里曹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55.76万元。

26.少数民族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新建少数民族村内道路21000平方米,投入资金212.1万元。

27.程楼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程楼乡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49.8万元。

28.乔楼乡吴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老年公寓、幼儿园、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投入资金826.23万元。

29.张弓镇东村产业园建设及配套设施购置项目,扶贫产业园道路、绿化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50万元。

30.刘楼乡谢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刘楼乡谢西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51万元。

31.乔楼乡吴庄村基础设施、扶贫车间、村综合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44.3万元。

32.华堡镇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12贫困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70万元。

33.县级道路、桥梁及安防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34.5万元。

34.2017年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218万元,涉及城郊乡胡二庄等8个行政村、逻岗镇吴元等3个行政村和刘楼乡无咎屯等3个行政村。

35.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培训经费。对288个农村信息社的288名信息员进行为期7天的业务技术培训,投入资金23.04万元。

36.帮扶捐赠棉被和家用净水机安装项目。1200条捐赠棉被运输费和100台套家用净水机安装费,投入资金4.1万元。

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宁陵县2017年度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类8项,投入资金6450.974万元。产业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项目。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55个,每个基地48万元,投入资金2678.6532万元。

2.新建精准扶贫种植基地项目。新建精准扶贫种植基地7个、培育4个种植示范基地,投入资金714.2908万元。

3.新建畜牧养殖基地项目。新建畜牧养殖基地7个,扩建养殖基地1个,投入资金800万元。

4.孔集乡育苗温室大棚、保鲜库建设项目。新建育苗温室大棚5000平方米,保鲜库480平方米,投入资金98万元。

5.华堡镇后屯村产业发展种植项目。计划种植核桃9000株,投入资金18.2万元。

6.贫困户自主创业财政补助项目。贫困户自主创业励志脱贫奖,投入资金2000万元。

7.技术培训。就业培训、雨露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

8.贫困户自主创业财政补助项目。贫困户自主创业励志脱贫奖缺口资金,投入资金91.83万元。

社会保障项目建设。宁陵县2017年社会保障项目类24项,投入资金14450.74774万元。项目具体如下:

1.贫困户大病医疗保险投入。设立贫困户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解决所有贫困户大病医保问题,投入资金1000万元。

2.宁陵县农信社防控风险资金池建设项目。用于贫困户、合作社、带贫企业等贷款风险抵押金,投入资金3000万元。

3.宁陵县邮储银行防控风险资金池建设项目。用于贫困户、合作社、带贫企业等贷款风险抵押金,投入资金1000万元。

4.宁陵县农业银行防控风险资金池建设项目。用于贫困户、合作社、带贫企业等贷款风险抵押金,投入资金1000万元。

5.贫困户利用牧原集团养殖贷款风险资金池建设项目。贫困户利用牧原集团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贷款风险抵押,投入资金1500万元。

6.贫困户利用牧原集团自主创业基金建设项目。贫困户利用牧原集团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贷款风险抵押,投入资金2500万元。

7.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改善贫困村贫困人口居住环境,投入资金2156万元。

8.2009年以来贫困户实施过危房改造后二次危房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66.1万元。

9.贫困户危房改造缺口资金投入项目。改善贫困村贫困人口居住环境,投入资金770.795万元。

10.中原农业种植保险项目。对11个乡镇购买农作物花生种植保险,投入资金5.201499万元。

11.中国人保财险种植保险项目。对4个乡镇购买农作物花生种植保险,投入资金4.102141万元。

12.2017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用。免除869名贫困学生学杂费用,投入资金34.202万元。

13.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课本及教辅资料费用。免除高一至高三课本及教辅资料费用,投入资金32.175万元。

14.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高一至高三学杂费费用,投入资金59.5万元。

15.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免除高一至高三生活补助费用,投入资金35.75万元。

16.2017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5名学生学杂费费用,投入资金0.47万元。

17.2017年秋季义教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补助缺口资金,补助1206名学前教育贫困儿童,投入资金20.72万元。

18.2017年秋季义教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享受省定营养改善补助资金缺口,663名义教阶段贫困学生享受营养改善,投入资金21.02万元。

19.贫困户子女入户亲子鉴定费用。解决88名贫困人口户口录入问题,投入资金13.2万元。

20.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解决2557人护理补贴和2140残疾人生活补贴,投入资金386.302万元。

21.孤儿生活救助资金项目。解决72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投入资金25.92万元。

22.建档立卡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项目。解决70155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费,投入资金420.93万元。

23.宁陵县县、乡、村一体化分级诊疗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解决看病难问题,投入资金178.5431万元。

24.为253个非贫困村和1个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购买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投入资金19.812万元。

其他项目投入。宁陵县2017年其他项目类8项,投入资金898.96万元。项目具体如下:

1.宁陵县“预防职业犯罪基层行”项目。惩治腐败、预防犯罪教育活动项目,投入资金3万元。

2.对在2017年脱贫工作中工作积极,带贫效果明显的6个乡镇进行奖励,奖励资金60万元。

3.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0万元。

4.全县脱贫攻坚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表彰奖13万元,各乡镇政府表彰奖56万元,共计投入资金69万元。

5.贫困户广播电视安装项目。对7732户贫困户安装广播电视及每户视听费300元,投入资金231.96万元。

6.“双替代”工作运行补助项目。用于贫困户的电路改造及电价补贴,投入资金360万元。

7.“双替代”工作宣传经费20万元。

8.扶贫车间监控及视频会议室安装115万元。

五、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年度建设项目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和申报的项目库,项目库内的建设项目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批后汇总,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县委批准。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及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接项目并下达资金分配意见,同时抄送县财政局进行资金对接。

3.县财政局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分配意见,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接到项目、对接到项目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实施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建设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管理和拨付;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由乡镇政府实施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扶贫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部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和拨付。

扶贫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县政府编制的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项目批复计划、项目建设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县、乡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4.项目主管单位依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通知,对实施建设项目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的实施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按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5.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项目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6.项目实施单位对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监管措施

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部门监督。全面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分配使用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2017年宁陵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表

2.宁陵县2017年年终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