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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工区人民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工区人民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2016〕5号工业园区管委会、车管处,各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西工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监督。2016年3月14日 西工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区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区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障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主体责任区政府党组的集体责任1.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区委的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对忠诚。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2.研究部署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政府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任务落实。3.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党组及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的行政监察,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政务督查,提高监督实效。4.完善机制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在问题线索移交等方面有效配合、快速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5.请示报告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全局性重大工作措施提请区委研究后统一部署开展,定期向区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和监督。6.加大支持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监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保障。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要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抓好落实。1.牵头抓总。及时召集区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2.组织推动。紧扣作风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等重点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3.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要求,督促其正确履责、廉洁从政,确保区委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4.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1.调研指导。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2.承接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区政府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承担党组的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方面的任务,支持分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思想上敏锐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行动上坚决有力。3.细化措施。针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容易滋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分管部门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4.监督管理。加强与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分管部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督查部门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5.请示汇报。及时向区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请示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区政府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三、落实措施坚持“三到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召开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必须参加,了解情况,提出要求。1.对分管部门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参加;2.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召开的交接会议必须参加;3.对分管部门在接受行政监察、审计、巡视后召开的情况反馈会议必须参加。开展“六必谈”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1.接到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意见,以及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反映,且线索明确具体的必须约谈;2.对分管部门在工作上出现明显重大失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必须约谈;3.发现分管部门班子成员作风纪律方面有苗头性问题,工作上有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必须约谈。4.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动,对新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约谈;5.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6.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反映问题较多的,必须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严格“五必问”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安排以及推进落实的情况必须亲自过问;2.对分管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意见和加强纪律作风方面的情况必须亲自过问;3.对分管部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决策出台、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大额财务开支必须亲自过问;4.对分管部门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亲自过问;5.对分管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在全市同行业中的排序情况必须亲自过问。落实“五报告”区政府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组织监督。1.区政府党组每年年底向区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向区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向区政府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2.区政府副区长每季度向区长报告一次分管工作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3.区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财产等重大事项;4.区政府班子成员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党组报告;5.区政府班子成员因公或因病因事需要外出的,要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告。外出回来后,要按规定报告外出期间工作、活动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四、组织保障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分析研判、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监督联动、选任把关、倒查问责、风险管控等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区政府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区政府党组定期向区委报告区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区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区政府党组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区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构建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实现责任落实“无缝隙、全覆盖”。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区政府党组成员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区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热情真诚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政府组成部门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教育,要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区政府党组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区政府党组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按要求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基层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专家学者、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扎实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各项规定落实和干部推荐任用六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发现问题,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坚决铲除各种腐败隐患。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之中,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每季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