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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工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工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6〕46号各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西工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9月18日西工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有序运行,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以企业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和运用为主要目标,将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为社会公众和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为西工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统一归集。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记于企业名下。及时准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息公示时限,及时将企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明确各各相关部门、单位归集的具体内容,并建立数据对比工作机制,确保所提供信息准确、全面。共享共用。鼓励支持各相关部门、单位全量使用公示系统中企业名下信息,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三、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涉企信息归集。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在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规定程序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洛阳子系统报送信息,并对信息实行动态管理:1.行政审批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含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下同),以及其他行政处罚信息。3.行政确认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信息。4.抽查检查信息。指在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检查实施机关、类型、日期、结果等。5.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企业名单、对失信被惩戒人实施信用惩戒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6.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指负责制定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情况,包括实施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部门、日期,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内容等信息。7.司法公示信息。指司法判决文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司法股东变更登记信息、股权冻结信息等。8.行政仲裁信息。指各级行政机关对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因涉及行政管理事项的行政赔偿争议所作的行政裁决或调解结果信息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暂行办法》实施前,只归集2014年10月1日起产生的信息,并应当于《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归集完毕。加快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通过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四、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完成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第二阶段:完成各相关部门、单位涉企信息的归集。第三阶段: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涉企信息归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应归集信息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录入,并依法进行公示。五、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西工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运用工作,协调解决全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工商西工分局、工商车站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西工分局,负责指导、督查、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由区各有关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运用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所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和运用工作,形成较健全的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领导体系。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本位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严格督导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归集信息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将其通报给区政府,督促整改,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主流媒体报道、集中宣传活动、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企业对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认识,加快形成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