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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政办〔2016〕47 号工业园区管委会、车管处,各乡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现就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加大扶贫攻坚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为抓手,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编制原则依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1. 统筹预算配置。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编制,项目安排统筹考虑各项财力来源,根据支出需求排序安排,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2. 夯实基础管理。健全区级支出预算标准定额体系,完善项目库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并按轻重缓急排序;落实洛阳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逐项健全资金管理办法,逐部门逐项目建立预算基础管理档案。3. 突出工作重点。以2017年预算为重点,落实预算管理新要求,增强预算安排科学性,提高预算可执行性;以专项资金管理为重点,从资金安排、评审论证、预算细化、分配下达、跟踪问效等全链条分析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为适应财政规划编制需要做好准备工作。4. 坚持勤俭节约。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单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5. 加强清理整合。根据专项资金目录,将项目支出区分为一般性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进行归类。专项资金数量原则上较上年压缩20%以上,金额原则上不增长,部门新增项目支出立足于从调整现有支出结构、消化存量资金等解决。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支出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据实安排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6. 强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将支出安排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效率、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等挂钩,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二、工作重点根据财政收支形势和上级要求,结合区人大预算审查、各类综合及专项审计检查的意见,2017年区级预算编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1. 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各部门要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将“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2013年支出控制数。2.单列“三公”经费。各部门要按经济分类单列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其中:公务接待经费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根据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确定,未列入计划的不得纳入预算;严格按照我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的要求,编制购置和更新车辆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单列后,单位其他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不得再支出“三公”经费。3. 规范会议费和培训费编制。参照《西工区区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西工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年度会议费和培训费计划,分别在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中单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培训费支出要统一在“20508-进修及培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反映。单位其他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不得再支出会议费和培训费。加强财政规划基础管理和配套制度建设1. 加强备选项目库管理。一是建立和改进备选项目库管理。按照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储备,纳入财政备选项目按轻重缓急依次安排;发挥备选项目库作用,凡未纳入备选项目库管理的支出事项,预算调整安排时不予考虑。二是调整项目评审制度。由原来“当年评审当年执行的项目”调整为“当年评审下年执行的项目”,逐年滚动管理,提前项目评审时间;跨年度项目根据项目分年度支出进度和年度专项资金数额进行评审,实现项目执行压茬进行,改变过去“一年安排资金、多年实施项目”的做法,解决资金连年结转问题。2. 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目录第三层级,逐项建立健全各项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原资金管理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尽快修订完善,未出台办法的要抓紧研究制定,一个专项有多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整合归并,做到每个专项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分配主体明确、分配办法一致、申报程序统一。二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方式。部门要从资金安排、评审论证、预算细化、分配下达、跟踪问效等各链条全方位分析存在的问题,调整思维理念和管理方式,适应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需要。3. 严格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结余资金规模。一是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区级预算资金安排形成的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剩余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年底不再办理结转,确需再安排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和工程项目资金根据单位申请及采购文件、合同、协议、评审资料结转下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部门用款额度结余统一收回,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视同结余收回财政总预算,结转两年以内的,要按照预计数足额编入年度预算。二是对单位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部门要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要求,尽快盘活单位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新增支出需要优先通过原有账户资金解决,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建立结转和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对结余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统筹使用不力的部门,区财政将适当压减其部门预算。4.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内部各项收支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的用途和突破年初预算指标。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预算执行中确需追加经费支出的,先从部门预算资金中解决。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1.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一是继续推进清理整合。根据专项资金用途及绩效继续清理整合,取消已到期、已实现绩效目标、以及绩效欠佳、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调整支持方向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主要职能相偏离的项目;统筹归并部门内部切块管理、琐碎零散、撒胡椒面的项目;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资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跨部门管理暂时难以整合的,按照划分领域、统一办法、统一评审的要求,建立统筹规范、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限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目录,规范专项资金设置,压缩专项资金数量。二是规范资金配套政策。在明确各级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属于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县区与上级分担支出责任的事项,区级按应分担数额安排资金,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再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补助安排区级配套资金。2. 强化综合预算管理。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超过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新增项目支出立足于从调整现有支出结构、消化存量资金等解决。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将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三是强化非财政性资金编入预算。各部门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将部门各项收入支出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尤其要结合近年决算支出情况,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足额编入预算,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3. 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一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的规定,各部门的支出预算要按经济分类编制,基本支出要细化到款级科目,项目支出到项级科目;公用经费预算由预算单位自行按“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全部细化到具体款级科目,为适应改革要求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至少编列三个项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数额不得超过公用经费总额的20%。二是完善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编制。根据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非税收入完成数为基数,经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作为2017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数,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三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区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属于《西工区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的,必须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项目支出部分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将项目支出拆分为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编列;涉及跨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按项目进度分年度编列预算。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或调整预算涉及政府采购,以及上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同步编制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四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资产配置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严禁超标准配置。五是涉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要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从部门预算经费、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超过5000元的项目支出包括一般性项目支出和专项项目支出,均应设立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且目标要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方面进行细化,设立具体、可行、可衡量、可实现的目标;2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均需出具事前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均需出具事中跟踪监控报告,8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出具事后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区财政将加强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结果的衔接,对于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将直接消减或取消预算。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梳理本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从部门预算经费、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管理,灵活、合理确定购买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衔接工作,真正实现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将政府算信息全部公开,并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细化部门公开,将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 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二是明确公开方式。将公开的预决算信息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三是明确公开时限。将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和区财政部门批复各部门预决算在20日内进行公开。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预算信息公开的科学性、时效性。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民了解政府预算信息的知情权,增强预算信息透明度。三、编报程序和资料报送编报程序为方便部门编报2017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将把各部门各单位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作为2017年部门预算初始数据下发,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2016年情况,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编报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资料报送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预算,预算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要准确无误。部门预算要附编报说明,同时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依据。区级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区级各部门各单位收支的预算,与国家宏观政策、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级部门履行职能等联系紧密,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具有法定约束力。区级各部门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认真把握和体现各项政策要求,注重改进和完善编制方法,注重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确保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提高编制质量,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