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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偃政〔2015〕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一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下,以“振兴偃师教育”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持了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对李钰姣等286名优秀教师、毛秀宗等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同心共铸教育梦,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为早日实现偃师崛起振兴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偃师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