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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办〔2016〕68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我市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省、部验收,市政府决定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2015年度卫片监督检查和2016年第一轮全天候遥感监测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集中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继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对2015年1月1日以来存在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主要包括: 2015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占地、未批先建土地违法行为。 2016年第一轮违法用地全天候遥感监测发现的所有违法占地、未批先建土地违法行为。 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巡查发现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 2016年1月1日以来的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等土地违法行为。 三、整治标准 国家、省和市级重点工程,以及产业集聚区违法用地行为,符合用地条件的,尽快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违法占用耕地,要依法查处到位,符合拆除条件的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限期拆除清理,恢复耕种; 农村宅基地违法占地,符合条件的要妥善处理。 四、方法步骤 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由孟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从2016年7月20日开始,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 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迅速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逐宗落实查处整改。 集中整改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负总责。要摸清底数,针对不同情况,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督促违法建设主体主动拆除,尽快恢复耕种。所有曝光案件的拆除、复耕任务必须在7月26日前完成;其他拆除、复耕图斑7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过程中,实行告、周总结制度;同时,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对于问题突出、行动迟缓的违法用地问题,新闻媒体全程监督,集中公开曝光。 检查验收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本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程管理,8月13日书面向市政府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市政府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实施约谈问责。 五、责任分工 孟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整改台账,督导工作进度,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各乡镇、办事处政府是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单位,其党政正职为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负总责。掌握上报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情况,做好拆除清理、恢复耕种的牵头协调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到期案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对违法用地面积大、破坏程度严重的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市公安局负责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维护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正常秩序,做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阻挠、干扰、破坏违法用地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暴力抗法依法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监察局负责对拒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清压力,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坚决打好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载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将集中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各乡镇、办事处至少上报一起曝光案件。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并通过简报、周报等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从2016年7月22日开始,各乡镇、办事处每周五12:00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上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扬敢于碰硬的作风,强化责任,真正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偏轻偏软的倾向,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查处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整改不力、效果不佳、没有按期完成拆除复耕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附件:1.孟州市2016年全天候第一期遥感监测图斑明细表 2.孟州市2016年全天候第一期遥感监测图斑明细表3.孟州市2016年全天候第一期遥感监测图斑明细表4.孟州市2016年3亩以上违法占地情况明细表5.孟州市2016年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统计表

2016年7月20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