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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办〔2016〕83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攻坚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全市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以来,经各单位协同行动、共同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数量大、任务重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治理进度缓慢、任务完成率不到50%。为圆满完成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有效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河南省、焦作市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目前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攻坚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副局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乔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上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加强对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目标,确定重点环节,细化分工,落实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9月30日以前,全面完成全市3319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企业和个人黄标车淘汰工作,深入到企业、村和社区,对每一辆黄标车细化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要求淘汰公务用车中的黄标车,做好引导和表率作用,确保按期完成全市淘汰治理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落实。对各单位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实行“日上报、日排名、周讲评”活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每天将当日工作情况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包括报废数、要件破坏数、灭失数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召开讲评会,完成比率排名末位的单位领导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

四、进一步严格追责。各单位要加强黄标车、老旧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9月30日后,不积极主动进行淘汰报废,在路检路查中被查扣的,依法从严处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6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动态考核。一周一排名、两天一通报,一周一讲评,对排名末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周末位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市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度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6年8月23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