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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节能目标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节能目标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 〔2016〕2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豫政〔2008〕8号)要求和“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十二五”万元GDP(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均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其中:郑州市下降26.6%、平顶山市下降25.5%、鹤壁市下降27%、濮阳市下降25.7%、商丘市下降25.9%、巩义市下降31.8%,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的9个百分点以上。

各省辖市的考核结果为:洛阳、鹤壁、信阳市为优秀等级,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市为良好等级。

各省直管县(市)考核结果均为良好等级。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各地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地“十二五”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将节能目标细化分解到所属各县(市、区)、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有效发挥了节能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二是优化经济结构。各地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2015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服务业比重均较2014年有不同程度提高。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均按期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实施重点工程。各地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工建设重点节能工程239个,带动全社会投资93亿元,实现年节能能力437万吨标准煤。四是抓好重点领域。各地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安排,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分别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车船路港交通运输节能专项行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五是健全节能政策机制。各地积极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退则退、应免则免、应减则减。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解铝生产用电阶梯电价等政策。推动集中供热计量改革。深入实施发电权交易,发电量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能发尽发。六是夯实节能基础。各地均设立了能源统计专门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基本按要求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除许昌市和焦作市外,全省16个省辖市、74个县(市、区)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月、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等活动,形成了全民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均已完成,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持久性认识有所降低。随着各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个别省辖市和部门对目前节能工作的形势和困难认识不足,节能工作力度有所减弱,行动有所滞缓,部分节能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驻马店市等9个省辖市和兰考县、长垣县、邓州市、鹿邑县、新蔡县等5个省直管县(市),2015年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较2014年不降反升。三是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空间逐步降低。一方面,通过“十一五”“十二五”连续十年的节能改造,大部分节能技改项目都已改造结束,节能技术改造效果逐步减小;另一方面,受市场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开工不足、生产负荷较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空间逐步减小。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河南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发展节能低碳产业,为确保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要求,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抓好重点节能项目,改造提升传统能耗企业。坚持把节能考核评估工作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大节能审查意见的事中和事后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继续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三要强化节能工作监督保障。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能耗在线监测试点企业范围,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节能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实基层能源统计力量,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各项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省辖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2.省直管县(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