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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

方政办〔2016〕46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免疫规划示范县创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免疫规划的重要意义

免疫规划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做好免疫规划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之一,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本地免疫规划工作。二、切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免疫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各乡镇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卫生计生、财政、教育、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自部门职能,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为加强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方城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具体负责全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督促指导。三、明确目标任务

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以县为单位,乙肝疫苗儿童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鼓励目标人群接种二类疫苗,有效控制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流行;适时对目标人群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等疫苗强化免疫;加快消除麻疹步伐;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主动监测工作,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开展疫苗针对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无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

四、建立完善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规划及接种单位、人员的资质管理,做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冷链运转、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配套经费和免疫规划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县级疾控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免疫规划宣传、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监测评估、预防接种证印制、疫苗运送等工作运转经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服务补助经费,及时拨付上级下拨的免疫规划工作补助经费。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制度,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本地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儿童入户接种证查验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文广新局负责协调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免疫规划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免疫规划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依法保护儿童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免疫规划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之一,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人群和传染病高发季节,加强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和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知识的经常性、突击性宣传,并充分利用每年“4.25” 预防接种宣传日、“7.28肝炎宣传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周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为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管理

全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做好基础免疫、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全程免疫覆盖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卫生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要达到市级规范接种门诊以上标准;严格预防接种人员的准入考核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免疫规划规范、科学的冷链系统和服务管理系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等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预防接种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重点,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者进行规范接种,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落实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首针预防接种工作。

七、依法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和县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2次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凡未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儿童免疫规划保障措施、造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方城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方城县免疫规划示范县建设标准

2016年8月17日

附件1:方城县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 名 单

组 长:马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洪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永厚县卫计委主任

成 员: 褚松涛 县财政局局长

吴东升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振军 县公安局政委

王宏县食药监局局长

王修江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林永 县卫计委纪检书记

金玉玲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张林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方城县免疫规划示范县建设标准 类别 项目 建设标准 一、 保 障 措 施 1、组织领导 1.1政府成立免疫规划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卫生、教育、公安、财政、广电等部门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 1.2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或讨论有利于免疫规划规划工作发展的方案或事项。 1.3建立联络员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解决免疫规划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2、经费保障 2.1及时全额拨付上级下拨的中财、省财免疫规划专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2本级财政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性专项工作如麻疹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等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由疾控部门实施,严格按照考核结果下发预防接种经费。 3、政策保障 3.1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3.2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相关政策,如查验预防接种证、流动儿童管理等。 3.4 制定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和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依据。 4、机构人员保障 4.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免疫规划工作。 4.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正式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县总人口的1/10万配比,满足当地实际需求。 二、常规免疫 1、接种率监测 1.1每月上报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常规接种情况,且报告及时、完整、无逻辑错误。 1.2以乡为单位,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老五苗每剂次接种率≥95%,新纳入疫苗每剂次接种率≥90%。 1.3辖区内产科接种点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1.4以乡为单位,含麻成分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1.5每年组织开展接种率抽样调查,并上报接种率调查资料和总结。

2、接种率分析 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 1、AFP监测 1.1AFP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AFP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48小时调查率、合格便采集率、7天及时送便率、及时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2标本运送符合生物安全,由专业技术人员运输,标本保存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1.3每半年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AFP病例、高危AFP病例,并开展调查和处置。 1.4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无AFP病例漏报。 2、麻疹监测 2.1积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近三年0-14岁儿童麻疹平均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2各项监测指标达到省级要求。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48小时完整调查率≥90%、标本3日送达率≥90%、检测结果4告率≥90%,疑似病例血标本采集率≥90%,出疹3日内采集血标本的监测病例病原学标本采集≥90%,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达到100%、采集病原学标本的暴发疫情数占暴发疫情总起数的百分比达100%。 2.3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旬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无麻疹病例漏报。 3、暴发疫情处置 3.1及时规范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暴发疫情。 3.2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瞒报和谎报。

四、免疫服务管理

1、接种单位管理 1.1辖区内所有接种单位达到《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要求,符合《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 1.2县级以文件形式明确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等信息。 1.3辖区内所有接种门诊达到规范级别及以上,示范门诊比例≥70%。 1.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达到示范接种门诊要求。 1.5辖区内所有产科达到产科接种点建设标准。 2、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2.1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或转发《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2.2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按时提交总结、报告。 2.3查验接种证指标达到要求:托幼机构和小学开展率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95%,需补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 3、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 3.1 每月分析本辖区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 3.2辖区内的所有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化系统上传率和备份率均达到100%。 3.3以月为单位,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化系统异地下载率达到90%。 3.4定期对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本辖区内的重复儿童进行查重删除。 4、AEFI监测和处置 4.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并规范开展调查诊断工作。 4.2 AEFI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AEFI报告乡级覆盖率100%,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数占报告总数比例≥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调查后3日内AEFI个案调查表报告率≥90%、AEFI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AEFI调查后7日内初步调查报告完成率≥90%,AEFI分类率≥90%。 4.3按要求做好AEFI病例报告工作,每年完成AEFI监测情况分析总结。 4.4全年无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发生。 五、疫苗和冷链管理 1、疫苗管理 1.1年底制定并报告下年度的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计划。 1.2疫苗出入库记录完整、正确,且录入疫苗注射器系统。 1.3疫苗出入库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1.4疫苗实物与出入库记录苗帐相符合。 1.5未将治疗性生物制品当做疫苗管理使用。 1.6规范第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 2、冷链管理 2.1冷链设备均建立档案,且完好率为100%。

2.2所有冷链均开展温度监测,温度记录完整、真实。

2.3每年通过系统及时更新、上报冷链设备情况。 2.4冷库配备自动温度监测装置。 2.5冷库内疫苗码放有序,与墙面、地面有一定距离。 六、宣传、培训和督导 1、宣传和督导 1.1组织开展“4.25”、“7.28”和补充免疫等免疫规划相关宣传。 1.2宣传资料完整丰富,包括通知、总结、影像材料、宣传照片等。 1.3大型宣传活动有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参加。 1.4每季度开展一次乡级全覆盖的免疫规划专业督导。 2、培训 2.1每年对乡级开展≥1次免疫规划专业培训。 2.2建立免疫规划例会制度,县级每月召开1次对乡级的免疫规划工作例会。 方城县免疫规划示范县建设标准 类别 项目 建设标准 一、机构人员保障 1、机构保障 1.1有专门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室。 1.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人员保障 2.1乡级免疫规划科专业科室工作人员符合示范、规范门诊预防接种人员要求,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求。 2.2村级有乡村医生负责免疫规划工作。 2.3接种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证。 2.4接种人员均持有《河南省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且有每年的培训记录。 二、常规免疫 1、接种率监测 1.1每月按时上报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率报表,且报告及时、完整、无逻辑错误。 1.2以乡为单位, 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老五苗每剂次接种率≥95%,新纳入疫苗每剂次接种率≥90%。 1.3产科接种单位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0% 1.4以乡为单位,含麻成分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90%。 2、接种率分析

2.1每月开展主动搜索或查漏补种,通知未种儿童前来接种。

2.2每月分析辖区内疫苗接种情况,采取措施提高接种率。 三、疫苗针对疾病 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报告 1.1疫苗针对疾病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管理报告。 1.2无麻疹、AFP等漏报病例。 四、免疫服务管理 1、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1预防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及以上标准,产科达到产科接种点要求。。 1.2预防接种门诊的责任区域明确,且划分合理。 1.3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天数,全部实行周接种,且双休日提供一天接种,城区接种门诊每周接种≥5天。 1.4接种日应保证合理预约安排,避免出现拥挤、无序、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 1.5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设数字化门诊。 2、接种资料管理 2.1儿童预防接种证填写完整、规范。 2.2预检登记填写完整、规范。 2.3接种底册填写完整、规范。 2.4预防接种证、预检登记、信息系统疫苗接种信息一致。 3、信息化管理 3.1预防接种门诊≥2名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 3.2所有儿童的基本信息均需录入信息系统,疫苗、接种日期等信息准确无误。 3.3客户端儿童个案无重卡。 3.4客户端数据及时上传和备份。 4、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 4.1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有查验记录,有补种登记表,有查验总结。 4.2查验接种证指标达到要求:托幼机构和小学开展率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95%,需补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5.1明确要求并落实接种后留观30分钟。 5.2有常用的预防接种反应急救药品。 5.3接种人员熟练掌握急性过敏反应的处置办法。 5.4全年无接种事故发生。 6、流动儿童管理 6.1掌握并上报辖区内流动儿童数量及接种情况,有流动儿童登记表。 6.2及时给流动儿童建立档案,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五、疫苗和冷链管理 1、疫苗管理 1.1疫苗出入库记录登记完整、正确。 1.2疫苗出入库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1.3疫苗实物与出入库记录苗帐相符合。 1.4未将治疗性生物制品当做疫苗管理使用。 2、冷链管理 2.1冷链设备均建立档案,且完好率为100%。

2.2所有冷链均开展温度监测,温度记录完整、真实。

2.3疫苗码放整齐,疫苗与疫苗之间,疫苗与冰箱壁之间有一定空隙。 2.4疫苗存放温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六、宣传培训 1、宣传 1.1每月至少举办1次妈妈课堂,宣传预防接种相关知识。 1.2规范预防接种宣传,内容科学、客观,有针对性,符合国家规定。 1.3组织并参加免疫规划相关宣传。 1.4宣传资料完整丰富,包括通知、总结、影像材料、宣传照片等。 2、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1次乡村医生例会。利用村医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通知未种儿童及时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