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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政办〔2016〕51号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禹州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8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等42个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专门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市质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禹州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9月1日

禹州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42部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许昌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许昌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建设质量强市,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重点

进一步落实许昌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1.认真落实许昌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工作。按照许昌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考核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2.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按照《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参评;同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我市2016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3.积极培育打造示范点。按照《许昌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打造天瑞水泥禹州有限公司、禹州市特色商业区步行街、禹州药都华中医药健康物流产业园工程、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四个质量示范点。

4.开展卓越绩效等培训。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卓越绩效导入培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许昌质监局举办的卓越绩效培训、首席质量官培训、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质量高层论坛。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追求卓越的意识,引导和帮助全市广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管理水平和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进步。

5.积极争创“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按照《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钧瓷创建申报工作。

6.积极争创“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我市创建申报工作。

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

1.开展消费品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2.开展“质量诚信建设专项行动”。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推进行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红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推介活动等工作。

3.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一批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全市质量标杆,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引导企业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实施工业企业品牌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评价,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参加“许昌旅游服务品牌名录”推选活动。通过选树一批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餐饮、旅游娱乐等旅游服务优质品牌,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树立良好新风尚。。

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

1.开展计量惠民生服务活动,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和商品过度包装的专项整治。开展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万家中小微企业活动。

2.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和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修理、退货等合法要求、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以及修理、中介等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结果和消费侵权案件处罚信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4.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流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许昌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5.加强重点减排工程监管,强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排气及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把大气和水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与我市治污减霾紧密结合,着力提升水气环境质量;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环境质量安全。

6.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监测。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双节”抽检,农产品地理标志监测和综合检查;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演练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提升重大动物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开展农产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深入推进打假“利剑”行动。突出打击建材、家电、汽车配件、妇幼用品等领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活动。对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公安消防产品库存的消防装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曝光。

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

1.持续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充分发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指导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2.召开企业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企业对质量品牌的诉求,制定和完善我市中长期名优企业培育规划;大力宣传市长质量奖和名牌产品获奖企业,推广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增强企业争创名优的意识和能力。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以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组织电梯安全宣传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宣传活动。

4.开展形式多样、影响力大、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主题宣传活动。将本次“质量月”活动口号在禹州电视台陆续打飞播;在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质量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充分运用电视等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兴社交工具,宣传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曝光典型质量违法行为,促进创建工作和“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手机短信。

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工匠精神

1.开展质量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质量咨询服务活动,进行质量知识科普宣传;开展“纤维纺织品及血压计、人体秤免费检测”等惠民服务活动。

2.实现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新录人员和转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技能提升培训。

3.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举行主题劳动竞赛,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职工积极投身到提升质量素质和质量创新能力的群众性质量活动中。组织职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创建质量品牌等专项竞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职工“五小”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等活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降本增效,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金蓝领职工技能培训示范点,推动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工人的考核、使用、激励机制,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职工素质提升活动,培育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质量创新人才。

4.通过选树“最美青工”、青年岗位能手、质量QC小组、青年质量标兵等形式,弘扬质量先进典型,组织岗位能手、质量标兵深入企业车间、学校社区,传授提升质量的知识技术和工艺技法,发挥青年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素质优良、打造“中国品质”的青年人才队伍。

四、活动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提高参与程度。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好质量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确保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市政府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9月30日前,各单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市质量强市办公室。

附件:2016年禹州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附件

2016年禹州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诚信禹州,质求卓越

承千年诚信,铸质量之城

崇质,诚信,创新,卓越

诚信禹州,质量至上

诚信立禹州,质量铸辉煌

尚质守信,卓越创新

诚信铸禹州,品质赢天下

诚信誉九州,品质兴莲城

品质禹州,追求卓越

禹州至诚,品质至上

文明城市,质量禹州

诚信禹州,质善质美

追求卓越崇尚质量

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提升供给侧质量水平

提质量创品牌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市

提升供给质量创造优质生活

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进全面改革创新

优质服务铸就品牌提高质量促进发展

共行质量战略之路,共筑质量强市之基

以“互联网+”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市

提升供给侧共筑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