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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温政文〔2015〕22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焦政文〔2014〕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现代商务活动的新形态。近年来,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呈现出较好发展势头,但总体上还存在基础薄弱、应用意识不强、推广范围不宽等突出问题,电子商务发展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县抢抓机遇、拉动内需、服务民生、促进产业升级的迫切要求,是提升发展质量、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是加快经济转型和建设美丽温县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以流通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重点扶持、示范引领,产业联动、优化结构,强化应用、拓展市场的工作原则,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我县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改造提升现代流通网络,打造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大数据化的产业生态环境。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创新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2.强化应用,务实发展。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3.要素融合,协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要素之间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协调发展。

4.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在发展中规范,以逐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县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基本确立,电子商务成为全县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流通方式,建成覆盖全县的电子商务中心。

1.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全县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电子商务中的工业产品、生活日用品、大宗和特色农产品的线上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分别达到40%、20%、60%以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超2万人,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00亿元。

2.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利用现有政府平台,积极引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建立营运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配套服务机构。

3.基本形成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子商务政策比较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有力,网络交易秩序健康规范,网络消费安全便利。

三、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1.强化政府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旗手”“推手”“帮手”作用,对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不主导、推动不阻碍、帮扶不包办,让市场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在政府网站及电视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

2.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依托县职教中心,建设我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完善多层次培训体系,开展长、中、短期相结合、实战性和操作性强的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构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有效激励机制,持续提升专业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构筑培训、实训、创业孵化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打破我县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缺乏的制约。

3.加强电子商务规划引领。依据我县地理和产业优势,规划建设具有我县特色的电子商务园区。科学编制温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我县电子商务总体布局,完善各项配套,使我县电子商务各环节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相互协调,满足长远的需要。依托温县国际山药交易物流中心,充分运用物联网和互联网技术,打造全国最大的四大怀药产品专业交易服务平台。

4.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我县四大怀药、鞋业、家居等特色产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一批项目建设。加大对润佳公司、中原泛家居产业园开展的电商项目扶持力度,打造本地电商龙头企业。

(二)加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1.整合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围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利用现有的政府平台与豫货网上行对接,引入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的模式,打造集政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体系和商品流通门户网站,达到充分体现我县特色产品的目的。

2.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特色产品示范馆,不断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

3.建立县域仓储物流中心。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4.建立乡镇O2O体验店和区域物流周转仓。依托邮政网点、农村超市、商店、三农服务点等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中的乡镇服务中心或规模直营店,建立O2O体验店和区域物流周转仓,具备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和乡镇服务中心功能。物流、快递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延伸服务到村。

5.建立村级服务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邮政网点、农村超市、商店、三农服务点等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现有资源,在每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点内配电脑、多功能触摸屏、宣传栏、储物柜、wifi信号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引导宣传等服务。

6.建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开拓境内外市场;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带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加强对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服务。

(三)加强电子商务专项招商

制订“百强电商进温县”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把招电商作为专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制和奖励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建设“温县特色馆”,促进我县工商企业快速全面融入电子商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商务、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领导电子商务工作。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部门间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规范和指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订出台《温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办法》,设立温县电子商务发展基金,计划2015-2017年共安排总额2000万元财政单列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三)引导行业协会规范运作。成立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协会应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开展电子商务企业等级评定、示范评选、商务咨询、评估认证等工作。积极举办电子商务论坛、讲座、培训、展会等各种活动,推动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大力推介我县电子商务优秀企业,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县质监部门应加强运用条形码与二维码技术,建设面向手机移动终端查询及互动的开放式追溯平台,实现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质量全民监督。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温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