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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份延津县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

一、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 1-8月份,全县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4009万元,同比增长25.2%,居全市第二位,七县(市)第二位。其中房地产投资完成29495万元,同比下降65.6%。基础设施投资完成86091万元,同比增长13.5%。工业投资完成446331万元,占5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比重为57.7%,同比增长21.8%。 (一)房地产投资增速、销售面积情况 1-8月份,房地产投资完成29495万元,同比下降65.6%。其中,住宅投资18486万元,同比下降76.2%。商品房销售面积94077平方米,同比增长54.5%;房屋施工面积527268平方米,同比增长8.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38809平方米,同比下降0.9%。房屋新开工面积89488平方米,同比下降14.5%。 (二)产业集聚区投资情况 1-8月份,产业集聚区本年累计完成投资425424万元,同比增长64.3%。其中二产累计完成316850万元,同比增长5.7%,占园区本年投资比重的74.5%;三产累计完成108574万元,同比增加463.6%,占园区本年投资比重的25.5%。 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一是积极争取新项目落户,完善项目申报相关手续和资料,保持投资增长稳步提高;二是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牵头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二)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库建设,抓好产业大项目储备积极谋划一批新兴产业项目,逐步调整优化我县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做到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 (三)切实加强乡镇与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各乡镇及发改、工商、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服务,共同推进各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统计部门完善相关入库申报资料的收集,确保我县所有投资项目都能够顺利纳入统计。 (四)是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做到责任单位投资统计有专人负责,做到不遗不漏,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