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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2017年1-10月份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

一、当前投资形势 1-10月份,全县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7894万元,同比增长14%,居全市第2位,七县(市)第1位。其中,房地产投资完成83735万元,同比下降9%。基础设施投资完成92770万元,同比下降24.3%。 (一)工业制造业投资情况 1-10月份,工业投资完成532081万元,占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比重为58.6%,同比增长17.7%。其中制造业累计492475万元,同比增长31.6%,占投资比重的54.2%。 (二)新开工入库情况。11月份,延津县新开工申报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额1.1亿元,等待上级统计部门审核。 二、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 (一)房地产投资增速、销售面积情况 1-10月份,房地产投资完成83735万元,同比下降9%。其中,住宅投资56472万元,同比下降32.8%。商品房销售面积153149平方米,同比增长36.8%;房屋施工面积710114平方米,同比增长44.1%;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76483平方米,同比增长37.2%。房屋新开工面积27233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3%。 (二)产业集聚区投资情况 1-10月份,产业集聚区本年累计完成投资482874万元,同比增长6.4%。其中二产累计完成398400万元,同比增长8.2%,占园区本年投资比重的88.5%;三产累计完成84474万元,同比增加84.9%,占园区本年投资比重的11.5%。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是积极争取新项目落户,完善项目申报相关手续和资料,保持投资增长稳步提高;二是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二)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库建设,抓好产业大项目储备积极谋划一批新兴产业项目,逐步调整优化我县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做到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 (三)切实加强乡镇与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各乡镇及发改、工商、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服务,共同推进各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统计部门完善相关入库申报资料的收集,确保全县投资项目能够顺利纳入统计。 (四)是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做到责任单位投资统计有专人负责,做到不遗不漏,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