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河南省政府出台“三大办法”助农民工返乡创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三大评审认定办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更加规范、完善。

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是指通过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创业保障体系等措施,在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示范园区是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特色专业乡镇、专业村(组)、专业园区。

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级认定、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每年要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一批省级优秀示范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每年认定一批示范县,优先给予政策支持,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以此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示范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