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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降低企业体制性成本

11月18日下午,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安排部署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他强调,要加大推进力度、明确政策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切实降低企业体制性成本,为企业转型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打响以来,各有关市县党委政府和企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把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作为重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扎实有序推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个别企业、个别地方“不愿交”“不愿接”“不愿改”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在会上,陈润儿用一组数据和“三个需要”,来说明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数据显示,目前省属国有企业需分离移交供水34.6万户、供电近40万户、供热19.4万户、供气3.4万户。企业办社会医疗机构100所,企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26.9万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这些没有剥离的社会职能日益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

“加快社会职能剥离,首先是深化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陈润儿指出,国企改革的核心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而首要的是改变目前企业政企不分的现状,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次是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庞杂的社会负担加重了企业的主辅不分,分离辅业、做强主业、实现转型,要求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第三是降低企业制度成本的需要。“办社会”推高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也无形中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种体制带来的成本高企现象必须尽快改变。

陈润儿要求,在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推进中要明确两项原则。第一是讲大局、敢担当。社会职能剥离牵系复杂的利益格局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同志要站在“企业兴则地方强”的认识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决不能因为锱铢必较的利益之争,影响整个剥离工作进程。第二是先移交、后改造。对于职工家属区的“三供”等市政基础设施,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可以由地方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网络布局规划改造落实,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避免浪费。对移交改造的成本费用按照规定合理评估、公平分摊。

要明确三个重点。抓好公共服务机构剥离,包括企业办教育、企业办医疗、企业办消防等。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剥离,供电维修改造由省电力公司统筹负责,供水、供热、供气原则上纳入当地城市管网实行统一管理。抓好社会保障剥离,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移交地方参与市级统筹,企业不再实施封闭运行。

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理顺体制、接轨政策、提供服务,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合力把工作推向深入。

陈润儿强调,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党委政府要未雨绸缪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企业,了解大家诉求,寻求解决办法,确保这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向前推进。

会上印发了《关于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要签订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启动维修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义务教育机构移交、幼儿教育机构移交、医疗机构改制等工作。明年6月底前,总体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管理组织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等工作。

副省长张维宁出席会议,并代表省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安阳市、平顶山市、永城市等市县和省电力公司等企业负责同志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