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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嫩江年鉴(2018)》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嫩江年鉴》是全面反映嫩江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地方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的综合性、权威性年度资料文献。根据《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确保《嫩江年鉴》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鉴文字资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将《嫩江年鉴》材料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编写要求和格式参照附件1和附件2。

二、关于年鉴图片资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提供反映各行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图片资料。图片主题要鲜明、有代表性,画面要清晰,并配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报送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于2018年4月21日前将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并注明年鉴编写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7502318,电子邮箱:njxdfzb@163.com)。

附件:1.《嫩江年鉴》编写要求

2.《嫩江年鉴》编写格式

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嫩江年鉴》编写要求

1.要求。条目除“概况”外,其余条目一事一条。条目标题要简明精准,题文相符。

2.文字。语言文字除特载、县情概览等内容外,坚持述而不论,精炼准确,文约事丰,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3.名词。专有名词缩写需加括号注释,例如“三非人员” “五大规划”“三大攻坚战、六大提升工程”等。“GDP”“CEO”“PPT”“KW”要用中文表达。

4.称谓。以第三人称记述,禁用第一人称,例如“我省”“我市”等。人物直书姓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呼。译名要准确,以新华通讯社译名为准,新华通讯社没有译名的,首次使用译名时括注外文全称。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等专有名称使用全称,可括注后使用简称。

5.时间表述。使用具体日期,“去年”改用“上年”,“今年”改用“当年”,禁用“目前”等不确定的时间概念。

6.数据。数据有小数点的,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比只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时间、数值范围符号采用波浪线“~”。

7.计量单位。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所有“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应用,慎用“亩”“斤”。

8.表格。表格包括表题、表体和必要的标注等,表题时间、范围、主体内容和表格性质等要素齐全。

9、荣誉资料。主要是2017年度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名称、奖励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

附件2:

《嫩江年鉴》编写格式

标题:×××局全称

【概况】概括地反映2017年本地区、行业、部门的重要情况、年度指标、主要成绩、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机构设置、机构建立与撤并、名称更改、体制变化、内设科室、年末干部职工人数、领导班子成员及变动情况等。

××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 ×××

副局长 ×××

×××

撰稿人姓名

【×××】时间+主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