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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大鹏农具制造厂农机具加工项目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克山县大鹏农机具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克山县政府二号院六号楼4楼;

电话:0452-4551515;

邮编:161600;

电子邮箱:ksgbzmz@163.com;

项目名称:大鹏农具制造厂农机具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克山县向华乡勤富村克涌公路路东;

建设单位:克山县大鹏农具制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00m2,项目租用房屋用于办公及食堂,新建生产车间、装配车间等设施。建设地点位于克山县向华乡勤富村克涌公路路东,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农机具2000台,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资金由项目方自筹。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较为突出的是扬尘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项目运营期后,在车床、铣床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食堂油烟。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是工地施工设备的清洗水,含有一定泥沙和少量油污。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成分为COD和氨氮。以上废水如管理不善,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源和物性不同可分为:

①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是各种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大部分为移动声源。该阶段占整个施工期比例较小,但噪声大;

②建筑结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是塔式起重机、钢筋调直机、电渣焊机、电焊机、石料切割机、机械振捣器和电锯等等,此阶段占整个施工期比例最大。声源有固定的也有移动的;

③设备安装阶段:主要噪声源有电锯、电锤、电刨、塔吊、套死切管机、多功能木工刨等。此阶段占施工期的比例也较大,但大部分在房间内部使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车床、铣床、钻床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装饰建筑材料及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理,对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将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金属屑、废机油、废切削液以及生活垃圾。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128t/a,本次环评要求建设方在车床、铣床等产生粉尘部位上方安装集气罩,风机量为5000m3/h,同时安装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9%,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9kg/h,粉尘排放量为1.28kg/a,排放浓度为0.18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2.4kg/a,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

项目建成后,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3.0mg/m³,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项目食堂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均不低于60%。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化粪池中,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食堂安装隔油池。

3、噪声

建议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密闭,严禁在室外进行加工。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远离厂界的车间一侧,设备安装时应采用减振措施,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

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面积为3m2。危险废物经过统一收集后再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影响评价区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