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政应急委发【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教育局、工信局、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畜牧局、商粮局、安监局、人防办、民政局、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信访局、城管执法局,以上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结合五一期间,天气变暖、大风天气多、火灾多发等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预案摆在重要位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救援力量予以妥善处置。
二、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范》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发单位主管部门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根据事件的发展,随时续报相关动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政务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和时限要求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情况保持高密度检查和抽查,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五一期间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安排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4月28日17时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0456-7533054。
四、相关要求
1、政府大楼内单位,要求值班带班,不要求值宿,值班带班时间为8:30至17:00;政府大楼外单位要求24小时值班带班。
2、有二层机构的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二层机构值班值宿情况上报和检查,县政府应急办将进行抽查。例如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嫩江镇负责各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站、运管站等。
3、各单位上报五一值班值宿情况时,要明确联系方式,值班电话要留值班值宿人员办公室座机;坚决杜绝以更夫代替值班及以更夫室电话代替值班电话。
4、如出现值班表逾期不上报、抽查不在岗或以更夫代替值班值宿情况,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