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鸡西市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br>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1 月22 日起,在鸡西市鸡冠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市级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月 22 日起,市级房屋登记、土地登记、林权登记、草原登记停止办理,统一开展不动产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机关。不动产登记工作由鸡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等6个服务网点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4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四、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2 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不变动,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利人如有主动意愿更换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的,请于2016年6月1日后,到不动产所在区域登记网点换发证书。

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及保障性等政策性住房用地,宗地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者经验收存在违法用地的,暂缓办理不动产相关登记。

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及保障性等政策性住房交易的,首先到所在辖区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屋转让、抵押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序号

受理范围

地 址

咨询电话

1

鸡冠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

2621328

2

城子河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城子河分局

2418887

3

恒山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恒山分局

2463572

4

滴道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滴道分局

2573705

5

梨树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梨树分局

2489577

6

麻山区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麻山分局

249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