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绥芬河市促进经济发展扶持办法》
在《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2014〕62号文)下发后,我市停用了之前出台的《绥芬河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近两年,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缺乏有力的政策推动,影响了域外企业来我市投资的积极性,产业发展造也成了一定影响。急需出台新的促进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除个别条款有具体说明外,一般适用于新建产业项目和在绥芬河市注册的总部经济企业及贸易企业。
三、条款说明
1.新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扶持办法主要针对新落户我市综保区和边合区的工业项目,在企业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可申请获得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这部分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平整、管线敷设、厂区道路、绿化、场地硬覆盖等方面费用。按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区分3个档次进行扶持。当总投资超过最高档之后,按每亿元累进增加扶持资金。
2.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办法主要针对新落户的产业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给予一定补贴。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区分4个档次的比例进行扶持。
3.经济发展贡献扶持办法,主要针对企业和个人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奖励。
4.促进外贸发展扶持办法主要针对我市外贸企业给予一定扶持。
5.附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享受政策所需条件,申请兑现扶持政策的程序,以及本《办法》使用年限、解释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