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开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发布实施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确保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部署安排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需要。“水十条”明确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划定畜禽禁养区势在必行。
(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实现我市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划定畜禽禁养区势在必行。
(三)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完成任务的需要。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各区、县积极推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到7月末,还有部分区、县没有完成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任务。目前看,全市各区、县进展情况不容乐观。距完成时限仅有100余天时间,有效工作日只有2个月左右,时限十分紧迫。为此,制定印发《哈尔滨市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关闭搬迁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以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三、《方案》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各区、县政府全面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按照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黑龙江省禁养区方案编写大纲》要求,确保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养区域一律纳入禁养区方案。二是各区、县政府要加快组织实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确保年底前应关必关、应搬必搬。
四、《方案》明确的工作指导原则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原则。一是政府负责、统筹推进、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二是依法实施、明确政策、规定时限、合理补偿的原则;三是科学指导、有序推进、确保稳定、维护发展的原则。
五、《方案》确定的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是依法组织畜禽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聚焦问题、多措并举,确保打赢关闭搬迁攻坚战。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健全档案,存档备查。确保规范化开展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四是强化监管,严格考核。要求各区县将关闭搬迁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五是做好衔接,保障发展。重点做好畜牧业发展服务工作,对异地搬迁继续从事畜禽养殖的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制定养殖用地规划,做好过渡衔接,并在养殖用地手续办理、养殖小区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六是严肃纪律,依法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包保人员和责任,保证关闭搬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不出现社会稳定问题。
六、《方案》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451-8677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