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个省级贫困县、40个省级贫困村、3个市级贫困村,共计13420户30953名贫困人口,七台河市举全市之力,凝心聚力,经过脱贫攻坚“回头看”、精准识别和数据“清洗”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脱贫5256户12745人。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七台河市强化领导、务求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全面落实帮扶政策、资金、保障等措施,确保全市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精准帮扶落实扶贫责任
脱贫攻坚作为七台河市首要工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精准扶贫依次展开。市委书记马志勇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深入基层检查督导扶贫工作,先后到10余个村实地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上,市委对今年及今后攻坚期内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部署。6月1日市政府与省扶贫办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随后市与各区县、各区县与乡镇也都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了目标。2016年将脱贫攻坚新增为考核指标,对各区县脱贫成效进行考核。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确保驻村帮扶成效。各区县也制定了对各乡镇、帮扶部门的考核制度,促进了责任的落实落靠。
16个市级驻村工作队、19个县级驻村工作队,再加上省下派的5支驻村工作队,确保了全市40个省级贫困村每村有1个驻村工作队。为加强帮扶和驻村工作,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各派出单位选派精兵强将,整合资源、资金,全力为帮扶村脱贫解困。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驻村干部相继落实蚯蚓养殖、木耳栽培、汉麻种植等致富项目23个,这些项目如雨后春笋,星罗棋布在七台河广大乡村,引领效应正在持续释放出来。
全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社会各界人士5900多人与贫困户全部结成帮扶对子,已捐赠款物70多万元。各区县依据最终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新调整帮扶责任人,实现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精准施策产业扶贫带动强
“多元化培植特色产业,七台河扶贫攻坚由此探索出产业扶贫的有效模式。”外来取经的人纷纷赞叹。
“龙头带,跑得快,建基地,种特色”这句顺口溜说的是七台河在特色种植方面,由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在贫困村建立基地,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乐宝食品公司杂豆深加工项目带动150多户贫困家庭种植红小豆,中利科技叶黄素项目带动200多户贫困家庭种植万寿菊。建立了省科学院1000亩旱麻订单种植基地,可带动31户贫困家庭脱贫。全市经济作物面积达到29.2万亩。
如果说桃南村的棚室经济有着传统蔬菜种植优势,而天巨村的灵芝、金山村的葡萄等设施农业更是创新发展的新成果。勃利县永恒乡金山村投入资金220万元建成了葡萄大棚55栋,经营葡萄大棚的24户贫困户年纯收入可达2万多元。勃利县种植项目投资建设了100栋灵芝种植棚室,项目全面建成后可带动166户贫困家庭脱贫。桃山区将省投的扶贫资金注入万宝河镇桃南村设施农业项目中,发展棚室经济,带动全镇贫困户脱贫。
林下产业发展助力扶贫,宏泰松果公司红松林和利健生物科技蓝靛果标准化基地,年可承接200多户贫困家庭就业。茄子河区宏伟镇岚棒山村将200万元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保证贫困户通过入社和打工年增收2000元以上,现已栽种了平欧大榛子2915亩,建设了挂袋木耳大棚30栋,今年年末可实现贫困村摘帽、全部贫困户脱贫。新兴区长兴乡将扶贫资金入股钰园木耳合作社,收益用于全乡贫困户脱贫。
储藏加工项目带动扶贫,勃利县抢垦乡前程村投资900万元建成了储藏能力2000吨的蔬菜气调保鲜库,可辐射带动400户贫困家庭脱贫。勃利县启动了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承担项目的中利科技、乐宝、利健、五方等4家公司,今年可为860户贫困家庭进行分红。
休闲观光项目辐射扶贫,新兴区将省投扶贫资金入股红旗镇红胜现代观光园项目,收益全部用于红旗镇贫困户脱贫。青山乡奋斗村成立了田园音乐葡萄专业合作社,发展休闲旅游扶贫产业,通过贫困户入社分红和优先到合作社打工,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农村电商项目让统筹村级电商服务站释放出扶贫功能,整合发挥“大米网”“品农时光”电商服务平台,让贫困户以就业、股份、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多重收益,可带动900户贫困家庭增收,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
精准统筹合力筑牢脱贫基础
为全面补齐短板,合力筑牢脱贫退出保障,七台河大打部门合力脱贫的组合拳,先后下发了《中共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我市脱贫攻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使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
勃利县因自来水网建设年久,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经统计,勃利县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村屯为99个(贫困村27个,非贫困村72个),涉及人口99305人,其中贫困人口12011人。勃利县研究制定了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计划新打水源井31眼,新建净水设施21处,管网改造88处,申请了省级专项资金7067.85万元。省水利厅已批复,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使勃利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彻底解决。
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将区属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纳入全市统筹进行资助,并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学生适当提高标准。妇联部门对申报“春蕾助学金秋圆梦”的建档立卡贫困女生100%进行资助,现已资助597人,发放资金30多万元。
为勃利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建立了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在贫困县推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已有845名贫困患者受益。贫困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补贴。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对市区贫困户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补贴。市妇联将110名患有乳腺癌和宫颈癌建档立卡妇女录入到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项目系统,对条件合格患者每人资助1万元。
住建部门对贫困户住房进行摸底排查,积极对上争取危房改造项目和资金。各区县创新住房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勃利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3.4万元(住建部门补助1.4万元,县补贴资金2万元)。目前勃利县共有2135户危房家庭,其中有建房意愿的1415户,没有建房意愿的危房家庭,通过租房或者置换方式解决,租房补助每户提高到90元。目前全县已开工建设1150户,建完350户。
精准推进完善稳增收机制
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稳中求进精准推进,成为七台河市完善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机制的金钥匙。
七台河市根据各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向扶贫产业倾斜,依据贫困户意愿和客观条件,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在实践中探索完善贫困户增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有土地的贫困户,采取劳动、土地入股扶贫项目的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能人的带动,发掘各乡镇、村的比较优势,让各要素在优化配置过程中,逐步释放出扶贫潜能。
光伏扶贫项目成为抢抓政策机遇的成功典范。七台河市抢抓国家推进光伏扶贫良机,在勃利县杏树乡永久村进行了光伏扶贫试点,2016年末全县建成了3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555个。2017年,为了适应新的光伏扶贫政策,市政府多次召开光伏扶贫项目推进会,及时调整了思路,修改了备案,逐步完善各类前置件。计划建设29座集中式村级电站和930个分布式5千瓦户用电站。目前,已有12个村正在平整土地,近期将安装光伏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惠及贫困户3630户,每户年收入标准为3000元。
金融扶贫搭建起融资载体
为了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地,市政府成立了七台河市润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扶贫产业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市政府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市扶贫办与市邮储银行、勃利县与市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框架协议。勃利县成立了禾鑫农业发展投资公司,申请扶贫过桥中长期贷款2.4亿元,重点支持合作社、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土地规模化流转。截至目前,已经为广视农机合作社、创丰白瓜合作社、中勃参业等落实过桥贷款3200万元,流转土地3.5万亩。勃利县注资1000万元,搭建无抵押担保贫困户低息贷款服务平台,通过县农村信用社放大资金规模到1亿元,每个贫困户可享受低息贷款3-5万元,截止到8月末,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2笔,金额为146.3万元。
精准监管资金用在刀刃上
从扶贫资金的投入到整合再到监管,七台河加强各环节的精准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能。
为了帮助贫困户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市政府在财政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先行向汉能集团支付了500万元资金。每个市级贫困村投入扶贫资金200万元,今年市财政又安排了100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另外,勃利县注资1000万元,通过县农村信用社放大资金规模到1亿元,用于无抵押无担保低息精准扶持贫困户。
为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2016年全年整合到位资金563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建设。2017年目前整合到位资金6015万元。今年,勃利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贫困村14个村,整合资金1730.4万元用于除小五站镇大六村外的13个贫困村的道路建设项目,共新建水泥路40.65公里,目前项目正在施工。整合480万元,实施了4个扶贫产业项目,其中天巨村灵芝园区项目投资150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仁兴村蔬菜大棚项目投资90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团山村旱改水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该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程序,由于田间道路尚未维修,暂时还未开工,待田间道路修好后即可开工;大六村投资180万元建设蔬菜温室6栋,蔬菜大棚25栋,项目正在施工中。
七台河按照国家和省里扶贫文件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制度、措施、办法。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区财政扶贫专户。县区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扶贫资金均实行县区级财政报账管理。项目实施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验收等环节都要在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项目完工后,由县区扶贫办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项目按规定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认真做好项目档案工作。为强化执纪问责,下发了《七台河市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如发生“违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在资金使用上决策错误,或挪作他用,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的,要对区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