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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议事规则》的通知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议事规则》的通知 大政办[2017]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议事规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工作,提高效能,加强管理,根据《大名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和《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办公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关于做好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办落实、保障服务职能作用,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以“一流的效能、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为目标,以“勤奋、高效、创新、缜密、清廉”为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构建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协调高效、考核科学、运转规范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办公室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和协调服务中心作用,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社会满意。 第二章 工作职能 四、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县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 (二)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各类会议。 (三)负责县政府暨办公室文、电的起草、审核把关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挡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组织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同志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或办理文件的要求,协助领导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在权限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 (八)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内外宾接待、公务接待工作。 (十)组织承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年度计划的起草和报批。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对外交往事宜;办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和相关县级部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手续。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成人员职责 五、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六、办公室副主任、各科室对口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并按分工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分管工作。 七、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外出期间,由办公室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八、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在主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科长负责制,负责本单位、本科室工作。 九、各科室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议事决策 十、办公室要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系统性,推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履行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责。 十一、办公室实行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和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主任会、办公室党组会或全体人员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召集、主持,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 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传达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三)传达和贯彻县政府领导对办公室工作的指示、办公室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四)讨论和部署办公室工作,总结检查执行情况。 (五)听取各科室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汇报。 (六)干部测评。 (七)其他需要办公室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十三、县政府主任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科室对口主任组成,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办公室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全县重要会议精神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 (二)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办公室各科室工作。 (三)讨论通过办公室工作中需要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和机关工作中全局性的问题。 (五)讨论其他需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十四、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办公室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指示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机关党总支工作。 (三)安排部署开展思想教育及作风整顿等活动。 (四)讨论研究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任免、奖励处分、年度考核及投资较大基建、办公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 (五)讨论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十五、严格会议审批。 (一)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审批;召开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办公室副主任审批。 (二)办公室召开的有关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各类工作会议,按相关规定审批。 十六、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县政府主任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由相关单位、科室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明确意见。议题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科室工作或者需要协助、配合完成的,要提前充分沟通、协商,形成明确意见。议题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主任审定。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上会议题由议题呈报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 十七、办公室全体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组成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及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章 综合协调 十八、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综合协调,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 十九、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和重大决策落实展开协调,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强对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协调,及时排除梗阻,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围绕县政府重大会议筹备开展协调,重点做好会前议题收集、筛选和会前协调,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和质量。围绕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开展协调,精心组织,精细服务,确保重大活动顺利举行。 二十、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以及法院、检察院、人武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同乡镇、县直部门的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与上级机关的密切联系,保持步调一致,确保上级决定和部署及时贯彻执行。加强与基层和群众的广泛联系,畅通联系群众渠道,深入基层接地气,倾听民意解民忧。 二十一、围绕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开展协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协调中心作用,严格执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规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快速反应,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积极稳妥地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稳定。 二十二、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问题协调,按照“以事定人”原则,排名在第一位的部门即为工作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的主管县领导为牵头县领导,对口服务县领导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牵头协调人。 第六章信息调研 二十三、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领导的工作需要,及时捕捉、收集、反馈,全面展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性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二十四、信息调研工作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同时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 二十五、信息调研的重点是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全县经济发展中的动态及工作措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十六、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坚持全员办信息,健全信息采集、筛选、调研、报送各项制度,拓展信息服务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二十七、积极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第七章 督查督办 二十八、重点围绕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督查室督办与业务科室督办相结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全员督办督察的大督查格局。 二十九、督查室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网络及县长热线电话反映问题等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一般业务工作的督办落实由相关科室负责。 三十、加强和完善督查网络建设。健全和完善督促检查、定期反馈、公开通报、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第八章 公文处理 三十一、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要公文要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紧急公文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公文登记要将来文单位、收文单位、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件数等逐项详细登记。 三十二、对上级公文要仔细阅读,准确理解和把握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对无隶属关系的单位来文,了解清楚来文意图和需办理事项;下级报送公文的审阅和处理。 三十三、下级报送的公文,不得出现超级行文、请示与报告不分、党政不分、多头报送、请示内容“一文多事”等情况。对不符合行文规范公文,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一)超越请示和报告工作的,退来文单位; (二)报告中含有请示内容的,退来文单位将请示事项和报告事项重新分别上报; (三)请示、报告的内容不属于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范围的,退来文单位并说明情况; (四)请示内容“一文多事”的,退来文单位按“一文一事”要求重新上报。 三十四、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要在准确把握公文意图、相关背景及的基础上,根据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提出拟办意见。 三十五、来文附上“大名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承办签”,明传电报附上“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批办卡”,来电附上“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记录”,填写相关内容及拟办意见后,按程序报办公室领导阅批。 三十六、领导签批后的文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的,将批示签同文件一并转有关部门办理,部门有文件的只将批示签复印交办。县领导对拟办意见有改变的,根据需要将改变情况向办公室主管领导反馈;有两名以上县领导批示的公文,要将最高领导的批示意见报告给其它领导。 三十七、公文交办要做好登记,严格签字手续,以备查找,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好跟踪催办,并及时向批示领导反馈公文的办理结果。办文办理完毕后,注明办结时间。公文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整齐齐全,按规定存档、备查。 第九章 讲话起草 三十八、县政府各位领导同志的讲话材料及综合资料起草工作,分别由各对口科室负责。 领导讲话材料及综合资料包括: (一)县政府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 (二)县政府领导同志在县委、县人大等会议上的发言、汇报材料。 (三)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及其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来大名视察、调研和指导工作时的综合汇报材料。 (四)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 三十九、属综合性内容的文字材料,一般由办公室有关科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涉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项专项工作的文字材料,一般由有关部门起草,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附上必要的参考资料,最迟于领导同志使用前一周送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未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的,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可以退回,要求重办。 四十、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接到有关部门起草的领导讲话稿后,应抓紧时间认真修改,经科长把关签字后,一般于领导同志使用前五天报主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修。办公室有关科室直接起草的文稿,由科长把关、签字后,按同样的时限报送主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修。 四十一、主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对有关科室报送的领导讲话材料及综合材料,应认真审核修改把关,一般于使用前三天报请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十二、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同意的文稿,要精心印制,文字、标点要核对无误,文面要整洁。 第十章 会务管理 四十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严格会议审批把关,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四十四、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各种会议由办公室各有关科室承办会务工作,相关科室(或部门)负责做好配合工作,可根据需要成立大会会务组负责会务工作。 四十五、负责会务工作的科室在接到会议指令时,应准确记录会议召开的各项要求,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接到会议的指令和领导的有关要求,制定会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人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拟邀请人员、会议文件资料准备、会场布置、安全、交警、供电、卫生防疫、新闻报道、典型发言、颁奖、会议经费预算以及其他特殊要求。会议拟定方案要报主管领导审定。 四十六、全县各类视频会议室包括乡镇视频会议室,统一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管理股负责管理。 四十七、县政府和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带头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办公室领导审核或审定签发会议通知时要按照“必要、精简”的原则,对会议时间、参会对象和会议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力求节俭高效。 第十一章 值班管理 四十八、县政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主任在值班期间要住在单位,值班员在非工作日要双人双岗在值班室值班。各科室要安排好人员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并负责办理上班时段以外的有关事项。 四十九、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处理好来电来文、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值班卫生、值班交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重要情况的处理请示带班主任,由值班主任向值班县领导请示汇报。 五十、值班员在值班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须调剂值班时,必须经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调剂安排。 第十二章 作风纪律 五十一、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科技、管理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思路眼界。办公室要加强干部职工培训,组织开展学习活动,鼓励、支持自学和学习经验交流、业务竞赛等有利于提高素质的活动。 五十二、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对领导交办或委托交办的工作事项,要积极办理;要树立协作意识,对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协调,相互配合;要树立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大胆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十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办公室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办公室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办公室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县政府办公室发表讲话,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办公室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办公室同意。 五十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带头落实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规定,带头防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企业兼职、吃“空饷”等问题发生。 五十五、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个人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按照要求和程序,自觉请示、如实报告。 五十六、积极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依法行政的良好风尚。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对推诿、拖延等不良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七、办公室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纪律规定,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各人民团体。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